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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效劳合同15篇物业效劳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帮大家的物业效劳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监制监制 物业效劳合同使用说明
1、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的内容
2、合同以下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共有部份,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份和相关业主共有部份全体业主共有部份,是指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化、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效劳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相关业主共有部份,是指一幢建设物内部,由该幢建设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根底、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等部位以及该幢建设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件信箱、避雷装置、、、、、等设施设备 4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设无内部,由整幢建设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设物外,建设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区域 5专有部份,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部份的物业部位 6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是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7物业效劳费用是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率和利率
3、为表达合同双方的自愿原那么,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所指建设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域内 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设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 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设面积比例大于60%的,所占比例最大 的物业类型计
5、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明书、证明文件
6、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物业效劳合同 甲方xxxx业主大会 地址郫县红光镇晚晴巷56号 联系18010695067乙方四川省欣鑫物业效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飞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编号成房高20xx016号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北路高新商贸中心A幢3楼321号公司联系028—82448251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的物业名称的物业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域)根本情况 建筑区域名称郫县红光镇xxxx小区建筑区域类型住宅(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郫县红光镇晚晴巷56号 四周座落位置东名人巷南红光路居民小区 西xxxx居委会北晚晴巷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设面积21235平方米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概况 物业类型办公楼,位置净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其他
二、效劳内容与质量标准 参照级物业效劳标准(20xx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乙方负责该办公楼及相关院落、车场等的效劳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效劳管理共用部位,如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上下左右前后等配套设施设备,如自来水供水系统、污水管,配电设备、照明灯具,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效劳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绿化、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
(二)卫生保洁效劳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定期消毒,四害消杀工作到位共用部位无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下水管道通畅垃圾清运及时院内环境整洁
(三)平安防范效劳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格、适度,值班记录完备并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院内车辆停放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花草、树木等绿化植物修剪养护及时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物业效劳费 物业效劳费采取包干制收费形式,最高标准(含税)是元/月通常情况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个月的物业效劳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以业主委员会身份,维护物业使用人(办公单位、部门)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向乙方及相关公共事业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并适时反应
2、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据对乙方违约考核情况,适度扣减乙方的物业效劳费
3、积极协助、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效劳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效劳费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
3、注重效劳的及时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约定满足物业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征求物业使用人意见、建议,有效处理他们的投诉,并及时回访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法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物业使用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计),甲方可适量扣减乙方的物业效劳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无需为乙方支付“开办费”和材料、用具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或变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时,一般应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当结清物业效劳费
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资料清单(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房屋管线布线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件;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实测面积报告;物业效劳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 联系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当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保定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小区楼六部电梯于**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当(甲乙双方各承当一半)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到达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当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效劳费(效劳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费用)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当50%,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当)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良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专业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效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应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效劳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平安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合同期限自**年11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效劳;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效劳;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效劳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效劳,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效劳,详见附件八;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一)住宅 高层元/月每平方米;多层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元/月每平方米;物业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效劳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1、综合管理效劳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效劳费用
6、
1、综合管理效劳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效劳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效劳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当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一)健身房
(二)棋的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一)年度结算结余局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缺乏局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
(四)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当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效劳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当相应责任;
(二)催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方案的实施;
(五)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效劳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效劳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效劳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效劳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工程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一)
(二)
(三)
(四)
(五)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置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局部,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效劳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效劳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效劳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的物业管理效劳,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以下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平安、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效劳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效劳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方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效劳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当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当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那么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效劳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效劳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当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到达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那么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当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效劳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奉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效劳年度方案、和房屋及设施维修方案;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当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效劳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效劳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效劳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当;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方案,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当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方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本钱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效劳,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到达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局部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当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公司乙方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方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效劳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船营区街道号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物业效劳内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根底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效劳
3.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平安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效劳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物业效劳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效劳费时催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管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效劳;
2.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效劳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效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效劳
5.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那么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局部;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代表人地址:联系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2.保洁费3.保安费4.房屋设备运行费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奉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与甲方协商 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到达% 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化6.交通秩序7.保安8.急修小修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效劳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效劳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效劳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效劳工程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2.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局部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当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平安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 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平安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平安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平安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考前须知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阻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当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阻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平安、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当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效劳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气,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效劳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团体在平等、自愿根底上依法签订的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标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该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为业主及业主团体,即委托人;另一方为物业管理公司,即受托人通说认为物业效劳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其理由是物业效劳合同的特征符合委托合同的特征具体表达在
(一)两者的价值取向(或者目的)根本一致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为了克服自己的某些缺乏,而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处理一定事务的合同而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依据“自己事务自己管理”的原那么,其本应亲自对物业进行管理,但是,业主由于人数众多、精力、时间、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根本不能亲自管理物业,因而授权业主委员会代替业主,与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效劳合同,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以期到达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由此可见,就价值取向(或目的)而言,物业效劳合同与委托合同根本一致
(二)两者均以相互信任为订立合同的根底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既然是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提供效劳,就必然要对受托人的资信、技能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以相互信任为根底签订合同作为委托方的业主之所以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替之对物业进行管理,是因为国家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要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其从业人员也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参见20xx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和第33条)业主也只有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并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信、效劳业绩、业绩等进行综合比拟的根底上,才会根据自己的意志在公平的条件下,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效劳当然,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业主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是,物业效劳合同一旦成立,没有法定或约定原因,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显然,物业效劳合同和委托合同均以相互信任为根底,而且更加强调委托人(业主)对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
(三)有偿的委托合同和物业效劳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合同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主要承当缴纳费用、支付报酬的义务,受托人那么负有处理委托事务以及报告的义务,相应地,双方互享有权利而在物业效劳合同中,双方也完全符合这一特征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负有缴纳效劳费用、支付适当报酬以使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经营的义务,而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效劳,维修、养护物业,保持区域内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义务相应地,委托方享有获得良好物业效劳的权利,受托方享有收取物业管理效劳费用的权利
(四)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而物业效劳合同是有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成心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条说明委托合同存在有偿与无偿之分而物业效劳合同那么是一种有偿委托合同,物业效劳的目的在于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为了到达这一目的,物业管理公司运用专业技术和管理手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向小区业主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的效劳,相应地就必须要求业主支付费用和报酬,否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没有了生存的根底,也就失去了提供物业效劳的动力
(五)两者均是诺成性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①一般理论认为委托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
②而在物业效劳合同中,物业效劳主要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只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一旦签订即告成立 20xx年8月完成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将“物业管理合同”单列为第五十二章,共有十四条,该草案将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归位于委托合同,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物业效劳合同与委托合同相比,还有很多特殊之处具体如下
(一)主体的特殊性 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只涉及两方主体,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且双方不以其它条件为要件而在物业效劳合同中,可能涉及四方主体,即开发商、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在不同阶段,具体涉及的主体是不一样的
1.物业开始销售后,业主入住到达符合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比率后,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正式的物业效劳合同此时,物业效劳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主体
2.在物业销售开始后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那么由开发商作为“大业主”选聘临时的物业管理公司此时,合同法律关系涉及开发商、局部已经购房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主体
3.由于我国现实还存在局部小区是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公房转化而来,业主团体自治意识还不是很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自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与之签订效劳合同此时,合同法律关系就仅仅存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方主体
4.以上所述是在合同签订阶段,而在合同履行阶段,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都享有一定的权利,负有一定的义务此时,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四方主体 另外,物业效劳合同的受托方只能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不仅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必须具备相应地资质这是因为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的、专业性强的活动,只有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组织才能提供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相同的管理效劳
(二)形式的要式性 委托合同可以为要式也可以为不要式,而《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那么明确规定了物业效劳合同为要式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效劳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严格性 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10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而物业效劳合同的解除需要有严格条件,《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同样对于业主委员会违反合同约定,错误地行使权利或不履行相应地义务,使物业管理公司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任由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必然会造成物业管理公司短期行为,小区管理极度不稳定,从根本上造成对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并且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激化各种社会矛盾
(四)转委托的范围限制性不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要亲自处理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没有范围限制,因为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信任才成立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那么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效劳企业,不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这主要是为了更充分地保护小区业主利益
(五)隐名代理问题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发生的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而在物业效劳合同中,在合同履行阶段,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即使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物业效劳合同也只能约束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三人,发生的后果直接归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而不是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例如物业管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清洁工签订合同并且清洁工知道物业效劳合同的存在,当清洁工因为意外事件受到伤害,此时应由谁来承当责任(排除物业管理公司与专业清洁公司签订合同,因为此时涉及的是民法中雇佣关系,应由清洁公司承当责任)?如果由业主来承当责任(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性质是一种委托合同,发生的后果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在实践中是不现实的,因为业主并没有为任何侵权行为,依据“自己行为自己负责”的法理,要求不是行为主体的业主承当责任是不适宜的,虽然物业管理公司是因为业主的利益与之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因此就必然得出由业主承当责任的结论,同时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众多,假设由业主承当责任,究竟如何分配才能公平?因此由业主承当责任是不公平而且是不现实的;同样由业主委员会承当责任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在实践中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如何本身还不统一,业主委员会是否为法人机构,是否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非法人组织,是否具有一般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都没有做出清楚的答复,虽然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的名称、场所,但是没有独立的财产、组织机构,无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因此,由物业管理公司承当责任是最可行也是正确的
(六)归责原那么 委托合同的归责原那么是过错责任原那么具体表达在
1、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
2、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而物业效劳合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那么,即不管物业管理公司有没有过错,只要其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效劳或者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不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或者标准,就应当承当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物业效劳合同不是一种委托合同,至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委托合同,现行合同法中没有任何一个合同类型可以包容物业效劳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物业效劳合同应属于混合型合同国家建设部20xx年9月6日公布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示范文本)》不是以20xx年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52章所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是以“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为标题,不仅可以说明建设部似乎已经清楚、准确的认识到物业效劳合同的性质是综合性的效劳合同,而并非单纯的委托合同,而且这也是上述理论的一次成功的立法实践 甲方XXX地址XXX XXX乙方XXX地址XXX 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向乙方提供绿色植物效劳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责护理效劳,每月效劳费为XXX元
2、护理期限为年,护理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护理效劳费交付方式为每月一交,每次交付时间为XXX
4、乙方需按时支付甲方护理费逾期支付护理费的,每逾期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护理费总额
0.3%的滞纳金
5、甲方负责派遣专业人员根据每种植物的特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培育、修剪枝杈及病虫害防治,并根据乙方的意见调整绿植的室内摆放位置
6、乙方负责提供水源及有关养护绿植的便利条件
7、植物在乙方处遇外力,不可抗力等因素而伤,甲方不承当更换责任
8、乙方不得恶意损伤,破坏植物原貌如是甲方不予更换
9、如因养护条件不当而造成花木枯死或长势不好,由甲方及时更换,保证乙方的欣赏效果
10、乙方可要求更换不同种类的植物,更换的条件是同种类同大小,或不同种类同价格的植物九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一些高档花木,可与我们协商,按临时租摆计算,租期按周计算,价格协商1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临时停业或放假时间超过三天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如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植物死亡,甲方不予更换1
2、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和解除协议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15天告知对方擅自更改解除协议方须以总效劳金20%赔付对方1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前方可生效1
4、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
5、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X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代表(签字)XXX 代表(签字)XXX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署地点XXX签署地点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
[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表达合同双方的自愿原那么,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
二、物业根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平方米,尚在建的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幢套,计平方米;多层住宅幢单元套,计平方米;8~9层住宅幢套,计平方米;10~20层住宅幢套,计平方米;21~30层住宅幢套,计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幢套,计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幢,层数,套(间)数,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幢,层数,套(间)数,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幢,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平方米,停车位个;地面停车库个,建筑面积平方米,地面停车位个;
⑥其他用房处,建筑面积计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效劳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年月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效劳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根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区(市)县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规定承当 第二章委托管理效劳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那么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那么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奉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当;
2、鷂;
3、鷂 第三章委托管理效劳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年(不超过3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那么》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效劳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到达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未完) 甲方XX物业管理 乙方XX市保安效劳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终止20xx年9月19日签订的保安效劳合同,并重新商定保安效劳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壹仟伍佰元,乙方对甲方保安员资格无条件予以认可
2、甲方队员的招录、管理等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招录的保安员乙方负责发放甲方保安员上岗证,提供保安制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根底上,甲方愿将位于学校平安保洁、秩序维护工作交给乙方实施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效劳事项
1、共用照明的维护维修;
2、公共环境卫生清扫,包括院内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等;
3、维持公共秩序;
4、维持车辆通行,协助本校园车位的安排和调整;
5、加强出入人员管理和盘查;
6、公用花草的养护、管理;
7、对业主违反效劳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奉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人员配备 配备保安人员2名、经理1名、保洁员1名、清洁工一名
三、费用 包括公用水费、电费、公共材料费、公司管理费、保安服装费、装备费、保安教育费、培训学习费等,全年共计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物业公司
2、本着竭诚效劳,信誉至上,长期合作原那么,每年签定一次合同,考虑物价上涨及国家用人工资保障等因素,再次签定合同时物业管理等费用可作适当调整本次合同期限年自年日
3、按照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甲方为聘用乙方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卫生人员,提供平安、卫生和必要的工作生活环境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聘用效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对不适宜工作的人员提出调换建议
5、按照我国劳动法第6条之规定,因合同期满未续签而继续担负效劳的,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支付工资,每月支付壹万元,于月底前支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效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前方可上岗,保安人员聘用为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法律常识和保安技能的城乡青年;保洁人员须熟知保洁程序及内容;管理人员须经过正规培训,有一定管理经验
2、保安人员负责甲方学校门卫值勤及学校院内平安管理,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学校院内平安管理等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确保甲方学校院内人身平安车辆被划,确保学校院内平安管理正规有序,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3、保安人员有权对发现的甲方平安隐患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建议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不予采纳,不及时整改,出现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4、对甲方提出的不适合做效劳工作的调整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及时调整
5、效劳人员在履约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后,由乙方按照相关法律和纪律严肃处理,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负担保安人员的服装、交通、通讯和学校院内公共照明、监视器用电取暖、降温等费用,并负责效劳人员的工作、生活平安和日常管理
六、双方义务
1、精诚团结及时通报情况,以提高效劳质量
2、相互信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要以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不相互推诿
3、院内车位费、卫生保洁费用的收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配合,甲方统管,分期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效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履职不好,效劳不周等原因造成业主、老干部不满的,经业主委员会商议,可随时终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十二个月的管理效劳费作为违约赔偿金因乙方效劳等因素造成的除外
八、争议解决方法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续签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双方均无责任
3、如有重大分歧,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名称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效劳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其他 1.物业共用局部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局部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平安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工程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方案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效劳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效劳的其它效劳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进行维修养护(效劳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 3. 1.包干制(物业效劳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XX市物业效劳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那么,双方约定物业效劳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效劳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物业效劳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效劳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元的标准从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效劳资金数额%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业主承当 已纳入管理效劳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当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效劳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1. 2. 3.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方案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局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工程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局部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效劳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效劳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效劳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催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效劳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效劳;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效劳工程,效劳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效劳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效劳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催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奉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效劳;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效劳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收费工程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效劳的收费工程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维修保养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平安防范工作,发生平安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效劳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局部、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效劳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物业工程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效劳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1.; 2.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效劳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效劳标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数(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平方米 2.道路面积平方米 3.化粪池座 4.污水检查井座 5.雨水检查井座 6.垃圾站个 7.公用垃圾桶个 8.配电室个 9.水泵个 10.热交换站个 11.空调冷却塔个 12.煤气调压站个
13、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6.道路灯盏 17.庭院灯盏 18.电梯部 19.共用天线系统个 20.消防水池个 21.信报房(箱)个 22.中央监控系统个 23.消防箱个 24.设备层平方米 25.人防层平方米 物业管理效劳标准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效劳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物业类型;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五条效劳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急修; 5.小修; 6.绿化维护; 7.环境卫生; 8.公共秩序维护; 9.停车管理; 10.消防管理; 11.电梯运行维护; 12.装饰装修管理; 13.其他 第十六条物业效劳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物业效劳费价格 1.物业效劳费价格为,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效劳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效劳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管理用房位置;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效劳;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效劳满意率调查; 10.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效劳内容为;效劳要求为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效劳费用为,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效劳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效劳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