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品】物业效劳合同4篇【精品】物业效劳合同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标准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精心的物业效劳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公园路19号18-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标准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效劳费;
5、标准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效劳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当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效劳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效劳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当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标准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效劳费 停车管理物业效劳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到达效劳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效劳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当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当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1578/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 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当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保定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小区楼六部电梯于**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当(甲乙双方各承当一半)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到达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当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效劳费(效劳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费用)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当50%,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当)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良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效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应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效劳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平安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合同期限自**年11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等级标准》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元/月.平方米,假设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效劳,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元/月.平方米 商铺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效劳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按支付 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交纳时间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季度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所得经营收入全部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六条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效劳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平安、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当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