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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物业效劳合同模板集合九篇精选物业效劳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帮大家的物业效劳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效劳,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由双方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根本原那么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相抵触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 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 邮政编码 物业效劳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委托代理人 联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根底上,就工程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效劳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工程根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区县路街;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效劳企业承当,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当
2、原物业效劳企业应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
六、物业效劳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效劳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效劳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方法;原物业效劳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三条物业效劳事项
1、制订物业效劳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效劳的各项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园林的养护
6、清洁效劳,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平安防范工作发生平安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效劳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考前须知,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效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元、装修效劳费[零元][1个月物业效劳费][2个月物业效劳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效劳监督,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6、其他 第四条物业效劳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效劳标准]提供效劳,不得低于根本等级标准要求 第五条物业效劳期限 物业效劳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物业效劳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效劳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当;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效劳标准或减少效劳工程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2、物业效劳资金为交纳的甲方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 4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6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7乙方办公费用; 8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酬金; 11其他费用
3、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计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按结算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
4、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年度方案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费用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承当][甲乙共同承当];
5、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另行交纳 第九条物业效劳费用交纳 业主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季度][半年]交纳物业效劳费 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开发商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 第十条停车效劳费用 停车效劳费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主要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效劳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公共效劳工程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效劳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效劳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置 第十三条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四条经营收益分配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
1、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效劳费,分摊到户;
2、用于小区更新改造;
3、业主大会表决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效劳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效劳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催促的权利
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组织物业效劳满意度调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效劳内容以外的物业效劳
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效劳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租金标准]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效劳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1、对违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效劳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催促其交纳
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效劳费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效劳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效劳,收取[物业效劳费用]、[特约效劳费用]
3、制定物业效劳方案,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效劳的有关情况
5、可以选聘专业效劳企业承当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效劳工程,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效劳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效劳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效劳标准,并对专业效劳企业的效劳行为承当连带责任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效劳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催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八条期满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一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效劳合同 第二十条自动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的,乙方视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延续,合同为一个整年度 第二十一条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效劳企业接管本物业工程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效劳,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效劳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效劳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良,乙方未能改良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那么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效劳无法到达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二十九条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
2、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和保证**区人民医院平安防范、保洁质量及维护水电路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医院安保、保洁、洗涤、水电路日常维护工作委托乙方管理,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1、保洁(人员随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费用和前面的相同) a、门诊大楼(9层)大厅、急诊科、输液室、办公室、报告厅、通道、电梯; b、医技综合楼(5层)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楼内儿科、妇产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术室; d、医院的外围环境车场、走廊;公厕卫生; e、洗涤房床单、被套、医务人员、手术室服装的洗涤 (注各幢楼房外墙清洁等高空作业不在效劳范围内,假设需清洁,费用另计)
2、安保效劳整个医院的平安防范及兼管氧气房的正常使用
3、水电效劳水电路的日常维护及电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换费)第三条人员配置
1、和谐卫士5人,其中2人兼管电梯和氧气房;
2、水电技工1人;
3、保洁(洗涤)人员10人; (注人员随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体事项双方共同协商)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洁、水电效劳费;
2、负责支付保洁人员工作服装及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费用;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洁用水、用电;
4、对乙方效劳应随时监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改良和完善,到达质量标准;
5、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良好环境,保护院内公共设施;
6、为乙方提供办公(或仓库)用房1间,在各科室、各效劳点,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处;
7、负责协调和明确保安、保洁的工作职责;合理调整手术室、急诊科、icu、洗涤房保洁员的上下班时间;
8、积极采纳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效劳建议和意见;
9、负责处理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有主管人员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等医院后勤效劳工作;
11、对乙方配置效劳人员不满意的可提出更换意见;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当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订购,其采购流程(双方协商约定)按规定运作;
3、对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保证承包工程的效劳质量,接受甲方的监察、指导;
4、保证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5、管理人员每天到现场管理,业务上随时与甲方各科室主管领导交流和沟通;
6、认真完成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工作工程,确保质量及平安防范;
7、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假设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察指导,并按甲方平安管理要求、保洁标准进行各项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紧急情况的处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员保护甲方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期间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或及时交甲方管理人员,通过失物招领归还失主;
1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平安管理,确保平安工作,在工作中发现的工伤,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请配备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对甲方财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对成心损坏、遗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1、本合同承包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于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效劳费**元整,在合同最后一个月结清所有合同余款(**元)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因保洁、保安、水电工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期限整改达不到标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周,按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效劳,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区人民医院物业效劳人员配置及财务预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联系 签订日期 甲方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泉海 住址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6号 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民族住址为了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营造平安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方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方法》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根底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臵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1号新港湾楼单元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区域四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南至西景园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效劳企业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电梯间、管道间)、户外墙面、屋面、计入公摊的露台;
(二)由单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各类共有水电管线、信报箱、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 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传达室、警卫室等 第三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
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
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
4、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
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
6、建设单位及物业效劳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
7、开发建设单位所持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购房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二章物业管理效劳工程 第四条按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甲方物业管理效劳的工程有
1、常规性的公共效劳
2、针对性的专项效劳(指业主专有部位的效劳,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开,业主自行选择)
3、委托性的特约效劳(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管理效劳工程如下
(一)共用部位维护承当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梁、柱、墙体和根底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共用设备维护承当房屋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效劳, 包括建筑本体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风主道、排烟主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业主电表箱之外至供电部门接入端头之间的配电设施、楼宇共用消防设施设备、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体设施
(三)公用设施养护承当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泵房、路灯、门房及自行车棚(库)
(四)配套设施管理配合相关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固定、网络宽带、液化气管道进行防护和管理
(五)环境卫生保洁承当公共环境(业主进户门以外的公共场地、 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
(六)环境绿化美化负责小区绿化设施和绿化景观养护管理
(七)小区秩序管理
1、承当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等秩序管理;
2、公共区域、休闲、健身区秩序;
3、小区噪音控制管理;
4、户外广告管理;
5、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秩序管理;
6、楼道内堆放杂物和高空抛弃杂物等管理
(八)平安协助管理按本物业效劳标准对小区范围内进行巡逻巡视,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平安防范管理工作,不含业主专有局部
(九)装修监督管理依据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跟踪管理
(十)楼宇外观管理业主在楼宇外安装空调、防护栏、广告牌、太阳能及其它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物业档案管理做好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归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认真做好小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效劳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效劳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效劳企业提供的效劳;
(七)监督物业效劳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效劳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效劳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效劳费、电梯费、车辆停放效劳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那么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七)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使用物业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局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臵安装,未预留位臵的,按照物业效劳企业指定的位臵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造成建筑外观损坏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恢复原状并承当赔偿责任;
(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五)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六)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顶峰时间;溜宠物时应拴链并避开人群;
(七)当物业的专有局部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笛;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 甲方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效劳质量按《XX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级执行(效劳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69号《XX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二)乙方提供的效劳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效劳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二)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效劳(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效劳、对业主物业的专有局部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效劳合同;
(三)催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催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效劳;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四)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效劳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十三 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按照市价[20xx]70号《关于标准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效劳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效劳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工程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效劳费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效劳,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章) 执行机构(签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幢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12、公共照明设施;
13、监控设施;
14、避雷设施;
15、共用天线;
16、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 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当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保定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小区楼六部电梯于**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当(甲乙双方各承当一半)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到达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当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效劳费(效劳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费用)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当50%,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当)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良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专业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效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应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效劳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平安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合同期限自**年11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效劳,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由双方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根本原那么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相抵触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 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 邮政编码 物业效劳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委托代理人 联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根底上,就工程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效劳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工程根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区县路街;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效劳企业承当,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当
2、原物业效劳企业应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
六、物业效劳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效劳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效劳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方法;原物业效劳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三条物业效劳事项
1、制订物业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效劳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根底、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园林的养护
6、清洁效劳,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平安防范工作发生平安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效劳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考前须知,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效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元、装修效劳费[零元][1个月物业效劳费][2个月物业效劳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效劳监督,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6、其他 第四条物业效劳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效劳标准]提供效劳,不得低于根本等级标准要求 第五条物业效劳期限 物业效劳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物业效劳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效劳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当;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效劳标准或减少效劳工程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
2、物业效劳资金为交纳的甲方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 4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6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7乙方办公费用; 8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酬金; 11其他费用
3、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计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按结算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
4、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年度方案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费用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承当][甲乙共同承当];
5、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另行交纳 第九条物业效劳费用交纳 业主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季度][半年]交纳物业效劳费 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开发商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 第十条停车效劳费用 停车效劳费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主要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效劳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公共效劳工程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效劳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效劳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置 第十三条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四条经营收益分配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
1、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效劳费,分摊到户;
2、用于小区更新改造;
3、业主大会表决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效劳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效劳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催促的权利
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组织物业效劳满意度调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效劳内容以外的物业效劳
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效劳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租金标准]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效劳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1、对违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效劳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催促其交纳
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效劳费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效劳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效劳,收取[物业效劳费用]、[特约效劳费用]
3、制定物业效劳方案,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效劳的有关情况
5、可以选聘专业效劳企业承当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效劳工程,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效劳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效劳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效劳标准,并对专业效劳企业的效劳行为承当连带责任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效劳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催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八条期满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一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效劳合同 第二十条自动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的,乙方视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延续,合同为一个整年度 第二十一条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效劳企业接管本物业工程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效劳,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效劳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效劳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良,乙方未能改良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那么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效劳无法到达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二十九条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
2、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公园路19号18-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标准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平安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效劳费;
5、标准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效劳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保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当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效劳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效劳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当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标准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效劳费 停车管理物业效劳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到达效劳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效劳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当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当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1578/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根底上,就前期物业效劳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效劳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效劳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市文化居住区区 座落位置区楼单元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效劳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工程进行维护、修缮、效劳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效劳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效劳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效劳及财务年度方案;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考前须知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效劳;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效劳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效劳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平安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当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平安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当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1.装修押金元(业主交纳元,装修企业交纳元) 2.装修管理费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3.装修垃圾清运费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效劳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效劳;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效劳及商务效劳;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效劳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效劳标准 物业效劳标准会执行《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xx]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物业效劳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效劳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效劳费用标准将按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月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效劳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效劳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效劳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效劳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元/辆·月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元/辆·月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元/小时、大型车元/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效劳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效劳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效劳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效劳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效劳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元/户·月; 4.自来水元/吨; 5.燃气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
[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置房屋时,须按购房款%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当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局部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 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那么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假设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物业管理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签章 业主签字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撤除; 2.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撤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1.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当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假设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平安、正常运行 6.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到达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