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选物业效劳合同范文锦集八篇精选物业效劳合同范文锦集八篇 在当今不断开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为大家的物业效劳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当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当
1.双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参谋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 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当任何责任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甲方乙方签约代表 年月签约代表年日日月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效劳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其他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效劳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效劳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根底、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平安、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效劳,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进行维修养护(效劳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效劳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效劳的其它效劳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
2、
3、 第三章物业效劳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标准(具体效劳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效劳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效劳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效劳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物业效劳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效劳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元的标准从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效劳资金数额%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业主承当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当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效劳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元/个月;车库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效劳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
1、
2、
3、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效劳本钱和佣金后,剩余局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效劳的,专项效劳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方案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效劳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给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
(2);
(3)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方法、解决时间如下
(1);
(2);
(3) 甲方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效劳质量按《XX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级执行(效劳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69号《XX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二)乙方提供的效劳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效劳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二)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九条乙方应将物业效劳(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效劳、对业主物业的专有局部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七)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效劳合同;
(三)催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催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 第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效劳;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四)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效劳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第十三 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按照市价[20xx]70号《关于标准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效劳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二)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一);
(二) 第十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二);
(三)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件;
(四)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效劳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工程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效劳费用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效劳,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章) 执行机构(签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幢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12、公共照明设施;
13、监控设施;
14、避雷设施;
15、共用天线;
16、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合同编号 XX市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效劳,是指建设单位承当前期物业效劳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XX市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出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根底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效劳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
一、二 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效劳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效劳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效劳工程负责人为,联系乙方更换工程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1.制订物业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效劳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效劳,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平安防范工作;
7.其他效劳事项
1.《住宅物业效劳标准》中的级物业效劳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效劳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效劳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效劳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效劳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效劳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效劳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效劳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效劳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局部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效劳费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效劳;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有建议、催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局部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局部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效劳费和特约效劳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效劳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提供物业效劳,并承当物业效劳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效劳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效劳;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效劳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催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局部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局部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平安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平安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局部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包括物业效劳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局部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效劳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效劳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效劳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效劳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效劳无法到达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效劳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效劳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效劳费用评估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乙方武汉市万科物业效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一章物业效劳内容与效劳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效劳;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效劳内容不含业主专有局部的维修养护、家政效劳以及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效劳,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合同时效 A、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未依法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效劳合同第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中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效劳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业效劳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效劳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效劳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效劳而对 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自行与协议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效劳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不按时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对仍不缴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业主,可要求乙方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效劳(包括水电供给即代收代管效劳)
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 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参见陈文主编《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住所地 联系: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住所地 联系: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物业根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当 第二章委托管理效劳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效劳 第五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 所、; 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 运、; 第十一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当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当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协助组织开展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那么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那么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奉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委托管理效劳期限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假设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当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效劳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到达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效劳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效劳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缺乏局部由甲方承当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2.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效劳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效劳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效劳活动 2.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那么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效劳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效劳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当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考前须知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方案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效劳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效劳的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工程,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效劳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效劳,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乙方须按以下标准,完本钱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当);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当;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到达%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到达:%.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效劳费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效劳费 1.本物业的管理效劳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效劳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效劳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效劳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效劳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效劳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当的物业管理效劳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效劳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当的物业管理效劳费 8.物业管理效劳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消耗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效劳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效劳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四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以下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托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行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效劳工程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当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当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到达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到达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催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那么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局部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当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当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三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局部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假设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假设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效劳,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效劳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物业效劳质量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
2.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效劳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效劳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物业效劳费用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效劳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效劳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效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效劳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效劳支出包括以下局部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效劳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效劳费如有节余,那么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效劳费总额中;如物业效劳费缺乏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效劳费缺乏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当,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效劳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
2.检 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时,催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2)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效劳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催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那么》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催促违反物业效劳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效劳;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效劳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工程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效劳,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效劳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效劳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效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那么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效劳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 出租方(甲方) 受权代表人 联系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 联系 身份证号码 受权代表人 本物业名称 甲方租赁商铺根本情况
1、座落位置号楼层号铺
2、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效劳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效劳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平安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平安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效劳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那么;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平安、公平、合理的原那么,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当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局部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到达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效劳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根底、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平安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效劳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效劳工程内容及物业管理效劳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平安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效劳;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效劳中心和效劳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效劳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效劳工作的改良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工程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效劳;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标准;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标准;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效劳)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平安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平安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效劳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效劳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元/m2?月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
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
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当物业管理效劳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效劳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效劳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效劳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效劳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效劳,并保存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假设本合同中局部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