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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物业效劳合同锦集5篇精选物业效劳合同锦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收集的物业效劳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那么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联系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物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 联系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效劳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方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当一切费用 第14条奉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二〇年月日起至二〇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效劳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效劳年度方案、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应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效劳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效劳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效劳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方案、编制维修基金使用方案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效劳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奉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当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效劳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效劳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 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效劳;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平安隐患和险情; 9.物业效劳合同终止物业效劳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效劳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XX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效劳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效劳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去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标准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那么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效劳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效劳费
(一)依照XX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效劳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方案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那么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当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根底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效劳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效劳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平安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方案、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到达的管理标准;年内到达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1.本物业的管理效劳费按以下第项执行
2.管理效劳费标准的调整按以下第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采取本钱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工程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催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以下第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以下第项执行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以下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以下情况,对乙方进行处分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当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效劳,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效劳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效劳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效劳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效劳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效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效劳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效劳支出包括以下局部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效劳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效劳费如有节余,那么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效劳费总额中;如物业效劳费缺乏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效劳费缺乏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当,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效劳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 3.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 担 2.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 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11.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 12.公共照明设施; 13.监控设施; 14.避雷设施; 15.共用天线; 16.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21.; 22.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2.; 3.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 2.; 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2.; 3.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 2.; 3.
五、车辆停放管理 1.; 2.; 3.
六、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 2.; 3.
七、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1.; 2.; 3.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 2.; 3.
九、其他效劳 1.; 2.; 3. 《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 乙方北京XX物业管理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假设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假设物业费保证金缺乏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当以下费用 1自用电费
1.0元/度 2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
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
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效劳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当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当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局部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那么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当如甲方拒绝承当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当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阻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去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平安,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根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局部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保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当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前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前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当乙方不予负责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局部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当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存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去除、撤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去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那么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平安,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效劳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当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假设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假设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那么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假设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局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局部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1、假设本协议局部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那么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XX物业管理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