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选物业效劳合同集合八篇精选物业效劳合同集合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物业效劳合同9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用人单位) 贴相片 乙方(职工)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共年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应聘在部门岗,负责工作,兼做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任务
1、甲方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平安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假设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发放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元;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当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法人(签名) 乙方(签名)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根底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奉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效劳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到达%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物业管理效劳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效劳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效劳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效劳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效劳工程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
2、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局部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当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略) 第二章物业效劳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物业效劳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效劳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急修;
5.小修;
6.绿化维护;
7.环境卫生;
8.公共秩序维护;
9.停车管理;
10.消防管理;
11.电梯运行维护;
12.装饰装修管理;
13.其他 第四章物业效劳期限 第十六条物业效劳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物业效劳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效劳费价格
1.物业效劳费价格为,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效劳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效劳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管理用房位置;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1);
(2)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效劳;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效劳满意率调查; 10.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效劳内容为;效劳要求为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效劳费用为,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效劳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效劳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 第十章附那么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地址 联系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住所 公司联系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根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区(市、县)路(街道)段(巷)号附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效劳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效劳用房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 物业效劳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局部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当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效劳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以下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效劳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效劳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局部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效劳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效劳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效劳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效劳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效劳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效劳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效劳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效劳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当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 第十一条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 第十二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以下共有局部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本钱后,收益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3、.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局部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本钱、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效劳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效劳费中按实结算的局部年终结余或缺乏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局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缺乏局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方案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局部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方案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考前须知、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催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方案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效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预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效劳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效劳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效劳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效劳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效劳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效劳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工程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效劳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效劳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工程的物业效劳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效劳方案、年度效劳方案、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当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效劳,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效劳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效劳行为承当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局部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工程,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效劳,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退出手续;
(十二);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效劳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效劳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效劳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工程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工程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效劳中发生以下事由,乙方不承当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效劳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局部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效劳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局部,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效劳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本钱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效劳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或物业效劳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效劳,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当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本钱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效劳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物业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提供优质的物业效劳,现就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一级资质物业效劳企业,乙方为该工程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工程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 努力,甲方取得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工程物业效劳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工程物业效劳合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工程物业效劳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约定,该工程物业效劳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效劳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缺乏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工程平安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
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效劳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效劳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工程年管理费,标准按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点七计,如物业效劳税率标准有变,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1500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中选派与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工程进行物业管理、效劳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当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平安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那么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效劳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工程物业效劳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平安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当责任
十、在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那么,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当
十一、该工程物业效劳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本钱费用均由乙方承当;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效劳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当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当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当,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置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效劳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那么,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方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系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联系 地址年月日代表人联地址 业主单位代表人联系地址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XX市XX区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代表人XX 乙方深圳XX开展公司 法人代表XXX 经XXX住宅区业主大会20xx年12月31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开展公司为XX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为保障管理效劳正常运行、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 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深圳市罗湖区
2、占地面积平方米
3、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分别为别墅平方米、复式别墅平方米、高层平方米、多层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效劳楼面积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平方米
4、住宅户数户(截止年月日止,业主入伙户数户,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效劳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根底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效劳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效劳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平安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平安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效劳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当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效劳期限为3年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效劳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效劳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那么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本钱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效劳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效劳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效劳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效劳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那么低于的局部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效劳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当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当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方案》(以下简称“效劳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效劳方案”相匹配的管理方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方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当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效劳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效劳工程、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置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效劳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效劳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效劳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当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物业管理效劳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效劳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效劳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
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
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
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
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
5.00元/月-
6.00元/月;效劳楼每平方米
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效劳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效劳费的结余局部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缺乏,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效劳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效劳费的规定方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局部)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应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采取本钱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工程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效劳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效劳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效劳;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效劳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效劳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效劳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效劳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效劳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效劳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效劳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乙方深圳XX开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 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确保xxxxx室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为xxx提供优美舒适的xxxxx场所,特将内外部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x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xx年xxx月xxx日止
2、保洁费暂定每月元包括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维修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现金支付或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但时间不能超过7天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也就是跟踪清扫,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早上
7.00—晚上
10.00点钟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假设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分处分标准附后
2、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甲方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5、乙方应遵循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平安措施,如发生人身平安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当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平安隐患造成的平安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情况更换保洁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为保证整体卫生保洁工作的统一管理,甲方需求助外单位进行清洁机械性清洁和临时突击清理,以及院内小型建筑、拆迁、装修、安装等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有乙方优先介入效劳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那么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