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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模板合集6篇特许经营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标准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帮大家的特许经营合同6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甲方 营业执照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营业执照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产品销售的标准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产品特许经营方案”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产品特许经营方案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那么,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参加甲方推出的“产品特许经营方案”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当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费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元,其余元应在年月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局部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当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当“”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效劳标准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效劳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效劳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到达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应,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方案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方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效劳,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撤消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到达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存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工程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催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给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产品售后效劳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那么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那么,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那么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假设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局部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 法定代表人 号 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 法定代表人 号 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老实信用原那么,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效劳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根底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创造、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效劳,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效劳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县(区)东至路、西至路、南至路、北至路的区域(见附件一《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效劳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如经批准乙方仅可在特许区域内变更加盟店的地址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缺乏局部,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当的费用外或违约金外,剩余局部无息归还乙方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以下第项方式支付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 商标名称《商标证》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效劳工程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专利证》编号 专利内容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二、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标准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九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当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经营模式、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一、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方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根本信息资料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管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当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日,那么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项选择) 1.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2.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日,那么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项选择) 1.扣除保证金; 2.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 3.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i.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全套运营体系; iii.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iv.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v.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vi.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给; vii.累计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viii.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分的; ix.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x.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效劳;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效劳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局部转让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八、成心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九、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十、 xi.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那么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 xii.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特许人下称甲方经贸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以下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企业视觉形象系统,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宣传品、桔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县区开设特许专营店;
2.2甲方将其所有的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标准下从事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
3.2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当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当任何责任;
3.3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标准从事经营活动
3.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店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
1.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
1.2甲方对有损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
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甲方的义务
4.
2.1负责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
2.2甲方向乙方提供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
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
2.4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营销筹划方案
4.
2.5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
1.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
1.2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
1.3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
1.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
1.5有权在自己授权区域内开展分店;
5.
1.6乙方自行开展的分店,配货额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并给予的销售返利
5.2乙方义务
5.
2.1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机和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
2.2乙方按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
2.3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
2.4在特许店内必须经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和甲方产品有竞争的产品;
5.
2.5积极参予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
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产品质量验收如有问题须在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送货公司负责赔偿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可以在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 6特许加盟费用、保证金
6.1为快速开展市场甲方全额免收乙方加盟费用元,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内分次返还乙方签合同之日起前个月内累计进货量达万元时返还元,第个月到第个月累计进货量达万元时返还元,第个月到第个月累计进货量达万元以上返还元此款应由甲方签订合同时以先进或支票形式全额交纳
6.2在第月到第个月均未到达以上进货量,可以全年累计核算,累计进货量达万以上,一次性返乙方元保证金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7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订货方式a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或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订货;b网上采样订货;c由公司总部发样品采样定货;d寄发彩色图片定货;e补货由乙方自主决定;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订购申请;一般首批进货最低不得低于万元
7.2为降低运输本钱,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元/次
7.3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滞销,甲方对乙方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调换
7.4首批进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当 8承诺及保证
8.1甲方对各地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及浴之韵特许经营模式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开展原那么,甲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办店区域内再开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那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合同期内,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定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日内向乙方发货
8.5合同期内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违约责任
9.1乙方须经营公司许可的产品,如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那么以违约论;
9.2乙方违反第
9.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9.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
8.
2、第
8.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4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三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那么视乙方违约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局部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假设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一般条款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特许人经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受许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邮编 传真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1.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2.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假设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假设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3.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3.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到达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4.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前方可上岗
4.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4.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标准标准
5.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效劳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5.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工程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6.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3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归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局部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标准;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9.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2.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许方式和内容
1.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1.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2.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2.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假设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假设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3.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3.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到达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4.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前方可上岗
4.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5.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标准标准
5.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效劳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5.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工程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保密
6.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6.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违约与处分
7.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7.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3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本合同在以下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归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局部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标准;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9、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9.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0、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那么
12.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双方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邮政编码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假设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假设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效劳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 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到达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前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效劳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效劳,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效劳,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效劳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标准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效劳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工程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1仅在合同中,以下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效劳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 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当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效劳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1本合同在以下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归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局部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标准;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