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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经营合同范文汇编七篇联合经营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精心的联合经营合同7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联合经营合同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名,乙方出名各街道办事处出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名,付主任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眩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
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
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当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图书批发兼零售业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伙经营企业名称陶冶书社
二、业务范围
1.批发图书及有声读物
2.零售图书及有声读物
三、合伙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1.甲方投资现金×万元又运输车一辆,每年按×元计折旧费
2.乙方投资现金×万元
3.丙方投资现金×万元又店房(×m2)一间、库房(×m2)一间,店房、库房每年使用费按×万元计 各方投资在书社开业前15天到住
四、书社财产为全体合伙人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合伙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书社的全部或局部财产、资产、权益、债务
五、合伙成员出资额及因参加本联营而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六、利润分配与风险承当 在依法交纳营业税及其他规定费用后,书社所得尚需提取适当的储藏基金、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而后,合伙各方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57%;乙方15%;丙方28%各方亦按上述比例承当亏损风险
七、书社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
1.由XX任书社经理,XXX、XXX任副经理.
2.由××X推荐主管会计一名,XX、XXX各推荐助理会计一名
3.图书采购主要由XXX负责;运输、销售主要由XXX、××负责
八、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如果退出,除赔偿其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付其出资额的5%作违约金
2.联营成员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否那么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九、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生效日从审批之日算起,有效期至20××年×月X日终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合伙成员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送XX、X×各一一份 甲方XX×乙方XXX丙方×X 地址××XX地址X×XX地址XXXX 签约时间×X××年X月×日 鉴(公)证机关(公章) 经办人XXX(签章) XXX×年×月X日 订立合同人 xxxx(简称甲方)xxxx(简称乙方)xxxx(简称丙方)xxxx(简称丁方) 上列订立合同人为联合经营农机效劳兼运输业,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四方联合建立“联合经营村联合农机运输站”
二、四方分别代表各自的家庭参加经营各方家庭成员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如有异议应由各户代表人自行协调任何代表人均不得以家庭成员有不同意见为借口而违反本合同
三、四方各出资壹万伍仟元出资方式包括实物与现金各方现有的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作为出资,缺乏局部以现金补充
四、各方所出现金限于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交联合经营村信用合作社帐户由对实物和现金出具正式的《出资证明书》在该项证明书中,对出资的实物应记明农机的名称,数量、厂牌、型号、号码、成色、折价数字等事项
五、各方分工如下甲方担任站长,对外代表,对内全面领导,兼任物料保管乙方担任会计兼农机管理和调查丙方担任技师,负责农机维修丁方担任外勤,负责业务接洽和物料采购
六、四方均不在站内领取薪酬可借支生活费,每季度不得超过贰佰元因公出差食宿费报销每日不得超过拾元交通费按实报销出差预计超过两日的须经站长事先同意站长出差预计超过两天的,亦应事先征得至少一方的同意
七、需要的农机驾驶员、修理工等应从社会公开招标(聘)各方家庭成员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由四方共同主持录用后另行分别签订合同
八、聘用的驾驶人员一律实行根本工资加超收奖励制每月根本工资捌拾元,外加本人驾驶的农机所收的农机效劳费的10%,或其所收运输里程费的8%作为奖金,按月结算支付聘用的修理工按技术等级确定固定工资,空闲时参加运输装卸,提取运费的3%为奖金
九、农机优先为合同各方效劳按规定收费标准八折计算,记帐后于分配利润时扣除
十、农机全部参加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全体驾驶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
十一、年终结算所获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如有亏损亦由四方平均分担但对外所负债务应依法承当连带责任,并以其家庭财产清偿
十二、各方可以所获利润增加资金如不能平等增资,在亏损分担和利润分配时那么按各方实际出资比例计算
十三、以资金增购的农机和工具设备,属四方共有增购农机须经四方协商同意
十四、未经四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抽资或转让其出资
十五、经一方提出、多数同意,可以中止联营,进行停业结算对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后公开出售,各方有权优先购置,将卖得款项和节余现金,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有亏损亦按出资比例分摊
十六、任何一方(包括家庭成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坚持不改,经另三方一致同意后,应向交付伍拾元以上不超过贰佰元的违约金如拒不交付,在分配利润时扣除任何一方的家庭成员,都不得以不是订立合同人为借口违反合同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四方协商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仍以书面形式订立.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暂订3年期满后如无异议那么继续有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5份,每方各执1份,呈公证处1份经公证后生效 合伙人xxx(签名) xxx(签名) xxx(签名) (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 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根底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酒店经营业务(含住宿)
二、承包期限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5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缺乏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将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酒店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个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保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方可开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当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当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分的费用由乙方承当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平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当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当,甲方不承当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3、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分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逾期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乙方未遵守甲方与公司签订的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那么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酒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发包方(甲方)联系地址 承包方(乙方)联系地址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那么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那么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那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假设支付的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那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当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那么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联合经营合同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名,乙方出名(各街道办事处出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名,付主任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
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
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 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当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物资回收公司(商店)称(甲方) 路街道办事处称(乙方) 市物资回收公司路联合经营店 甲方出名,乙方出名(各街道办事处出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5.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分成,即乙方分成,甲方分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 甲方 乙方云南房美房地产开发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方位于XXX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该宗地块位置共计
105.6亩其中集体土地约
43.5亩国有土地约
62.1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两块土地中,
43.5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
62.1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储,但补偿款尚未到位,且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自愿退股协议书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甲方需把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其余工程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负责解决
2.乙方承诺在
43.5亩的集体土地之上为甲方建设联排别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计算,37㎡/人及农贸市场、商业区共5000㎡本工程合作中,甲方
62.1亩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将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如补偿款达30万元/亩,那么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工程的开发建设,如补偿款未达30万元/亩,那么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出资多少作为补充开发经费,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 双方议定甲方为乙方争取国有土地的开发资格、甲方将国有土地补偿款作为乙方开发建设集体土地上所有物业的开发经费,那么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工程的开发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尽快办理
43.5亩的集体土地建设新农村统建房的相关手续,乙方对相关事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2.甲方需尽快争取已经收储的国有土地的补偿款30万/亩到位,资金到位后,由甲乙双方建立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协议签署后,甲方有义务推动开发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共同尽快推进
62.1亩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后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保证乙方顺利摘牌该土地,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
5.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当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7.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8.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工程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9.在该工程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10.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缺乏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工程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12.乙方开发集体土地地块
43.5亩的所有承诺将于国有土地地块
62.1亩招拍挂后,乙方顺利摘牌该块土地且完成相关手续,土地已转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该
62.1亩国有土地,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当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假设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当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假设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开发地块工程的框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补充签订《工程合作开发合同》,以保证合作工程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工程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工程合作建房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就上述工程完成改造建设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