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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装修合同锦集6篇【精华】装修合同锦集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收集的装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工程的顺利施工,将(共约平方米)的撤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 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将现状按甲方要求进行撤除,并将所有的撤除物清理出场并运送出去,甲方所需物归于甲方并交接放好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人民币,分次付清进场施工首日付元,撤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传余款
二、撤除时间(总计天) 年月日—年月日
三、撤除要求
1、乙方撤除工作必须到达甲方的验收标准,假设没有到达,那么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对工程进行返工,直到到达甲方标准为止
2、按甲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进行撤除
3、甲方要求乙方雇用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撤除,在撤除过程中注意平安要求,并做好平安保护设施,对于撤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平安事故,甲方概不承当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撤除的物品移走,并清理干净否那么,视为乙方违约
5、撤除期间所有涉及的室内手续由甲方办理,室外手续及相关事宜由乙方处理,城管方面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由于一方应办理或处理好的手续事宜未协调处理好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由有责任一方承当
四、付款方式 支票或转账 乙方凭合法正式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领款手续,否那么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在撤除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现场的供水、进排水、消防、空调、供气、排污等设施设备受到破坏或损失或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2、乙方未在规定之日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六、附加条件
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份,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那么根底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局部承包
7、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撤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管理费元,税金
3.41%元,利润元,其他费用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给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当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工程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工程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事后,假设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成认原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给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
(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
(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
(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
(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给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9.1甲方在开工日期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当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置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当费用
10.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工作
11.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11.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1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
11.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1.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乙方工作
12.1施工中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操作标准、防火规定、施工标准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2.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2.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2.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2.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2.6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2.7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工程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工期延误
14.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14.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15.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5.8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当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7.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8.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2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21.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22.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4金额大写
1.5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工程施工中假设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