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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合同模板汇编10篇装饰合同模板汇编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为大家的装饰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联系 乙方装修人联系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联系 为了标准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栋房装修管理效劳事宜,达本钱协议
1、;
2、;
3、;
4、 装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撤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平安的行为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个,交纳押金元/个共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
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措施; 6; 7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 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那么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标准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元/车缺乏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元/车,缺乏1车按1车计
3、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以下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效劳费元
4、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
3、
4、 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签名装修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xxx)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定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开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开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开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开工内容表》
5、乙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局部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开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开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5、在开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开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开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四、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约定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
3、工程保修期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2、乙方工作
七、违约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承包方)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假设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设备撤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平安;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效劳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工程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工程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当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假设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当;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假设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4.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六条附那么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承包方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假设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5.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设备撤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平安;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效劳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工程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工程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平安;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效劳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工程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当;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假设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假设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工程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工程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撤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工程100%的工程款前方予以施工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假设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当;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假设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前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假设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当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置并按时运到现场;假设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到达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到达100%优良率到达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到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当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当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标准》 2《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当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假设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当;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假设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4.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15.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 签订地点 年月日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略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略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略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略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略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略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局部包料
(4)包料;局部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以下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局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当,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局部腾空房屋,去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局部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当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方案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标准、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当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当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当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当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当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局部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当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当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局部,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撤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撤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当撤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当,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当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到达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成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标准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当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确实认 第十二条关于平安施工的约定
1、平安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平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平安事故,由发包人承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平安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平安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当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当平安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那么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假设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当;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那么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工程,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工程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工程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工程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那么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的对工程工程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当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当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当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当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当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当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那么,应当就扩大局部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工程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工程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那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 委托代表人联系 设计负责人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工程 甲方委托乙方承当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 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双方另定
2、按以下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元
(2)定金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份,价格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元
(6)出效果图,价格元/张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
2、地面图
3、天花图
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5、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家具剖面图
4、玄关剖面图
5、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天花剖面图
7、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通过后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到达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当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工程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工程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局部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局部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2、
3、
4、
5、 第九条合同文本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那么,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到达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当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导读合同编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单位住所地址...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给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工程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
(2)
(3)
(4)
(5)
(6)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施工图纸 123456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9.1甲方在开工日期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当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置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当费用 10.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工作 11.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11.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1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 11.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1.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乙方工作 12.1施工中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操作标准、防火规定、施工标准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2.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2.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2.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2.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2.6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2.7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123456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工程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工期延误 14.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14.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15.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5.8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当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7.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8.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2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21.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22.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5.72%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
2、承包范围
3、乙方报价及承包内容依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编制,除双方约定的内容外,施工图纸中显示的内容都应包括在施工内容中
4、其它补充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商定该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元
2、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根据审核的竣工决算,支付剩余工程款
3、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3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工期
(一)合同总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延期一天罚款元
(二)开工日期在甲方第一批材料到位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空调、消防等其它工种已根本完工),以双方签订的开工单为准
(三)竣工日期竣工验收(移交)证书明确的竣工日期为准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七条以下文件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局部,并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文件);
2.预算书及说明;
3.澄清函以及答复、补遗;
4.合同条款;
5.技术条款;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7.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书等;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定的变更文件等上述文件有矛盾时,以签字时间后者为准,同时签字的以排前者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第二局部“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甲方保证按合同文件规定向乙方付款,并承当合同文件规定的甲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当合同文件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并负责按照合同文件规定递交检查验收等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设计方竣工图的汇制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设计缺陷及第三方原因引发的损失应由相关责任方承当,与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乙方在收到该工程预付款后,组织相关人员进场作开工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书在全部合同工程质量保证期满,甲方全部返还乙方的合同质量保证金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