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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范文合同编号六建(××××年)第××—××号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装饰、装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第2条承包范围第3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2承包人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承包人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一天,发包人应支付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按合同工期每延误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第4条图纸发包人于年月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第5条质量标准承包工程质量标准第6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元
6.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发包人代表姓名承包人代表姓名第7条双方驻工地代表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提示承包人油漆、电气焊作业是有毒有害作业,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提供总体进度方案并按总体进度方案逐步为承包人开创工作面
8.2提供施工用水、电、垂直运输以及施工加工场地
8.3与承包人签定《成品保护协议书》
8.4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设计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施工洽商记录上签字确认
8.4合同签订后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后天内予以确认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9.
1.
1.装卸、运输安装时,噪音控制在昼间75db,夜间55db以内
9.
1.2属于金属等在加工过程中噪音较大的材料,一般应防止在场内加工,假设必须在场内加工的,要采取围挡、封闭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
9.
1.
3.金属制品焊接时,要配备灭火器、小水桶,防止火灾事故的出现
9.
1.
4.石材尽量不在现场加工
9.
1.
5.石材现场加工噪声应控制在昼间75db,夜间55db以内
9.
1.
6.石材切割时必须加水,防止扬尘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排放,禁止随意排放
9.
1.
7.木材加工必须封闭防止噪声、火灾、扬尘等
9.
1.
8.油漆、涂料应有单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使用时,注意防止遗洒,一旦发生遗洒要及时清理,包装容器及时回收
9.
1.9施工垃圾应按规定分类处理
9.
1.
10.操作人员必须配齐所需用的劳动护具劳动护具由分包方自备
9.
1.
11.操作人员发现防护或护具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在平安防护不佳条件下的作业
9.
1.
12.分包方必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宜措施,降低职业危害
9.
1.
13.分包方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到达国家公布的质量验收标准
9.
1.
14.接受发包人对成品保护、平安、消防、环境保护、场容、职业健康等检查工作
9.2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场,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必须按照图纸、标准及发包人对施工技术、质量、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按实际和标准要求采购所需的材料、设备(环保型),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有资料第10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0.1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当,发包人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内予以签认
10.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10.3双方确认如遇以下情况合同价款允许变更第11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1.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到达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参加,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人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当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
11.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和验收报告,发包人天内组织验收第12条材料设备的供给
12.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供给材料设备表》供给材料设备,如与本表不符时,承当相应违约责任
12.2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给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标准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另议第13条争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通过协商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4条违约发包人或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准确不完全或现场条件不具备,造成承包人停产、窝工,其经济损失及责任由发包人负责;工程如有变更发包人未能提前通知承包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当;承包人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或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问题被发包人辞退出场,发包人有权拒付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由于承包人施工的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标准的要求应重新修复或撤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顺延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违约方承当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15条保修年,保修期内,承包人负有维修责任本合同第16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等同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副本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第17条考核
17.
1.工程供方考核记录表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办理经济结算的依据之一,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财务结算时,应携带本有效附件,本附件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17.
2.发包人指定作为发包人考核承包人履约的考核人,其他人员的签字一律无效
17.
3.发包人指定的考核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调离现工作岗位,发包人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考核人员变更情况
17.
4.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指定的考核人,审核签字的有效性,如发现签字人员与指定的不相符时,应及时与发包人联系解决第18条统计报量根据现行北京市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及统计报量不重不漏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决定,统计报量执行以下第条1此协议中所含合同价款均由发包人作为自行完成纳入建筑业总产值上报统计局;
2.此协议中所含合同价款均由承包人作为自行完成纳入建筑业总产值上报统计局第19条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局部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第19条补充条款如下本合同订立时间本合同签约地点发包人(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年月日(即日起生效)承包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章)装饰装修合同[篇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到达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当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盖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装饰装修合同[篇3]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局部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以下方式支付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元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元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元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材料供给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给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事后,假设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发包方单位名称住址通讯地址乙方承包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第二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平安;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效劳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平安;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假设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当;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假设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前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假设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当任;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置并按时运到现场第六条 工期延误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第七条 质量标准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标准进行施工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到达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到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当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当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假设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当;2 保修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 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假设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 附那么
12.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年月日 年月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签订地点年月日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身份证号联系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本工程设计人联系施工队负责人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2乙方包工、包局部材料,甲方提供其余局部材料见附表
三、四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那么,本着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假设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标准增加楼面荷载;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撤除连接阳台的墙体;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平安的行为
4.7凡涉及
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局部使用该居室的,甲方那么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操作标准、防火规定、施工标准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本钱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当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标准、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给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假设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当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当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丧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gb50327-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当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当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平安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当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前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以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那么,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分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当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当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
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以下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当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附那么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当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那么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⑴室,计平方米;⑵厅,计平方米;⑶厨房,计平方米;⑷卫生间,计平方米;⑸阳台,计平方米;⑹过道,计平方米;⑺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7.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材料款100%元施工工费50%合计工期进度过半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年月日竣工验收10%增加工程工程签订工程变更100%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住所地址企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作单位法人代表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xxx
2、居室规格计xx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xx年x月x日
5、工程竣工日期xx年x月x日工程总天数xx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xx-x元整小写xx-x元整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装饰装修合同[篇4]合同编号甲方(发包方)单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帐号电子信箱乙方(承包方)资质证书号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帐号电子信箱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1.2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那么,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局部的工程款按实另计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局部包料,甲方提供局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5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第三条 工程监理假设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第四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5.1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5.2 开工前将原有的设备撤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撤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平安;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效劳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工程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工程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平安;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第七条 工程变更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效劳,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工程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当;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假设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假设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工程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工程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撤除费;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工程100%的工程款前方予以施工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假设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当;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假设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前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假设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当任;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置并按时运到现场;假设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第九条 工期延误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顺延第十条 质量标准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到达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到达100%,优良率到达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到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当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当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标准》
(2)《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当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假设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当;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2.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假设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4.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15.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第十六条 附那么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6.3 凡在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年月日 年月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签订地点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