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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同范文汇总六篇股份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随着广阔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为大家的股份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分红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份额及价格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红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所受让分红权为永久性分红权,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公司清算结业为止乙方均享受相应股份的分红权益
2、涉及该公司清算结业的,乙方按分红权股份所占比例享受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3、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份分红权转让的价格为额大写) 第二条价款的支付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股权分红权转让款全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接收转让款账户为 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三条乙方的权益达成
1、乙方分红收益由股权所在公司按财物年度发放
2、乙方每年度分红收益具体数额以股权所在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分红报告为准;每年度具体发放日期及付款方式由股权所在公司另行确定并通知到乙方
3、乙方对分红收益额或公司经营状况存在疑问的,可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查询为确保公司日常工作防止不必要的干扰,约定乙方每年可对公司财务报告 进行查询的次数为一次超出查询次数的,公司有权拒绝受理乙方在年度内放弃查询的,可查询次数自动作废,不转入以后的其他年度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仅为相应股份的分红权,相应股份涉及的股东表决权等仍由甲方保存,且乙方不得以进行了投资或持有相应分红权等为理由对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进行任何干预
2、乙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需要再次转让相应分红权的,甲方独享回购权,即乙方需转让此合同项下的分红权时,只能向甲方转让为确保后续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双方一致约定甲方回购的标准为
3、鉴于分红权单独转让形成了股权内容的别离,如甲方需对所持有股份进行整体或局部转让的,需知会乙方
4、甲方须协调和配合,以完成公司对本协议乙方的分红权享有者身份信息的备案,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实现
5、为确保乙方权益顺利实现,甲方有义务就此合同取得所转让分红权涉及股份所在公司方(即)的认可和确认,即该公司认可本协议项下转让行为,并对此合同内已明确的需要公司辅助承当的义务表示同意,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作为本协议的必要附件
6、甲方承诺和保证此合同项下所转让分红权相关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当本协议生效后,如未取得乙方同意的,甲方对此合同项下所转让分红权相关的股份不得进行何形式的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1、乙方享有就相应股份按期取得分红的权利
2、当甲方需对所持有股份进行整体或局部转让时,乙方具备知情权,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受让分红权所对应比例的股份具备优先购置权;如乙方未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实际购置方须和甲、乙双方签订三方协议,以 确保本协议能得以继续执行
3、乙方对公司财务报告享有约定次数的查询权
4、为确保乙方权利顺利实现,乙方享有对甲方在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的不定期查询权,公司财务部门须给以支持(说明公司仅有义务向乙方说明甲方所持股份在一定期间内有无变动,乙方无权查询公司股权的具体占比)
5、乙方对本协议涉及的数据及因分红、查询等行为而直接或间接获知的公司商业数据和信息均须予以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透露
6、乙方有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以诋毁、诬陷、造谣等方式中伤公司,影响公司口碑形象
7、乙方不得干预公司经营活动及管理行为
8、未经公司特殊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得要求公司经营场所对自己进行特殊优惠或招待
9、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品牌或名号进行商业活动或其他公开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保密事项的说明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他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经营数据、财务报表、合同协议书等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口头信息)、个人信息等资料及本协议及其附件,均为保密事项,未经保密事项相关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那么,应全额承当由此而导致的该相关方的损失
2、乙方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是本协议正常履行的必要条件 第六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重复出让分红权或未取得乙方同意而擅自转让股份而造成乙方本协议项下权益未能有效实现或受到其他第三方干扰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意外,另按照本协议内总转让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恶意隐瞒相应股份的质押、保证或担保,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而将相应股份用于质押、保证或担保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意外,另按照本协议内总转让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的义务事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 回所转让分红权,在此前提下收回分红权的,回收价格标准为
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所转让分红权,在此前提下收回分红权的,回收价格标准为
5、如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因于各方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本协议约定无法全部或局部实现的,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 第七条协议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公司清算结业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4、经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的,协议终止
5、因不可抗力造本钱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条争议事项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那么协商解决
2、双方争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甲、乙双方之任何乙方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相关的补充说明
1、本协议双方均已确认协议内所称公司股份的分红权限指该公司属下经营场所所产生利润的分红;凡该公司另开辟其他工程或在既定经营场所外另开展其他经营行为的、或因品牌而带来其他附加收益的,所产生收益均不在本协议项下分红权可享受权益范围以内
2、乙方所受让的仅为双方明确约定的经营场所所产生利润的分红权,凡涉及品牌价值、公司名号使用权利等的,乙方一律无权主张任何权利
3、甲方所转让的仅为已明确约定的经营场所利润的分红权,而非股东身份 本身,故乙方无权对股东表决、公司管理行为、场所经营活动等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或干预
4、本协议项下乙方所受让分红权双方约定可以继承,但不得转让和赠送
5、甲、乙双方凡发生争议的,一律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除已明确的相应义务外,公司方对争议事件不承当任何连带责任
6、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凡双方就本协议项下事宜发生争议的,争议期间应发放的本协议项下分红收益暂由公司方无息保管,至争议得到协商解决或法院进行明确裁定后发放给合法主张到权益的一方 第十条附那么
1、本协议所设置标题均为便于设计及阅读,无其他法律意义
2、双方均悉和明确公司方对此协议确实认文件是协议的必要附件 3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手印) 联系 住址 乙方(签名、手印) 联系 住址 起草人童童布点 甲方代表 乙方(法人) 以下是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乙方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见附件一(暂定名)商业方案书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参与购置股权,其中持有x%股权,持有x%股权,持有x%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x%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两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的工商工作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其他投资者根据其能力分配担任公司适合的工作岗位,管理或者工作不力者或调换岗位、或辞退;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6.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退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假设要退股那么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和股金,一年后假设退股,那么按公司现价值根据股权比例分配或转让;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如股份运作资金缺乏,需向所有出资人追加款项,追加金额按照其参股比例追加,假设不追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股权;假设股东一致认为需放弃追加,那么所有股东另行商议处理;假设因亏损严重,一致商议放弃经营,即清算股份所有资金,按各出资者的参股比例分配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两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暂定名”工商,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当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所有股东严禁利用公司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炒单如有以上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方式,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罚款所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充公处理,第二次那么按其参股的一半作为罚款直接减股金;如所发生的成交额大于股金,即当事人的全额股金充公,并罚款成交额的10倍以上,且即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防止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两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两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商议制定各项销售方案(日方案、月方案、季度方案、年方案等)、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开展工作方案
2.协议签订后,乙方统一管理实施各项公司制度,其他合股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各项制度实施
1.本协议自两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工程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工程为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至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合伙人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元,占xx%股份比例合伙人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元,占xx%股份比例合伙人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元,占xx%股份比例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那么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工程,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奉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当 第六条入伙、退伙、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XX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X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工程,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方案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自至止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工程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鼓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方案,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方案执行情况;
3、催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本钱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 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旅馆能力、丧失或者局部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该 合伙人的近亲属的选择,既可以按退伙对待,旅馆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合伙人的近亲属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某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清算后,按以下顺序清偿宾馆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宾馆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那么按本协议第六条利润分配的方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依本协议第五条债务承当的方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持有股公司下称公司XX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
2.乙方愿意购置甲方的出让股份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公司指公司 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局部国家股共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 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第二条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股国家股中的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2.2乙方购置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条件
3.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年月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根底上溢价XX%
3.2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
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
3.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
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
3.4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平的 第四条保证
4.1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
4.
1.1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4.
1.2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以及
4.
1.3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
4.2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
4.3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
4.4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4.
4.1乙方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4.
4.2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以及
4.
4.3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五条审批与登记
5.1双方同意将分别或者共同采取最大的努力,以使为完成股份转让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登记手续尽快取得和办理完毕
5.2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后X天内,双方应共同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或办理有关资产或债权的转移手续,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局部每日万分之五XX%的违约金
6.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的保证,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经济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充分赔偿
6.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如在合理期限内,违约方拒绝纠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生效
7.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生效
7.
1.1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7.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
7.
1.3国家财政部批准本协议
7.2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本钱协议的组成局部 第八条期限和终止
8.1本协议的期限为依据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依据本协议第
8.2款的规定终止时的这段期间
8.2本协议于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8.3在本协议依据上述规定终止时,甲方和乙方将另行协商终止后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双方同意以下事实为不可抗力
9.2除前款外双方或者一方的任何情况,诸如但不限于人员变动、决策变化等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9.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没有履行本协议的,无须承当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提供经律师见证的有关证明 第十条一般性条款
10.1信息披露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及其进程,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2购置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甲方持有的其余的股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以下合称剩余股权,在转让时须经乙方同意如转让给乙方时,转让价格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根底,可上下浮动10%
10.3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管辖
10.4争议解决如果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而出现任何争议应由各方以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在此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10.5费用双方应当平均承当根据国家法律或规章需要支付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资产转让费用,如审批、登记、过户等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按向双方或者各方收取的、与资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按税费征收对象由纳税方承当
10.6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单独或局部地行使任何权利亦不应阻碍将来行使这些权利
10.7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前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10.8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0.9全部协议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全部讨论、谈判和协议
10.10通知本协议一方向他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书信或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发出,或以发出并用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住或寄往有关方按本协议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如用挂号信寄出,信件邮戳日期十二12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如用发出,电文发出两2个工作日后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以下所列有关地址,直到该方向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时为止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10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八8份用于办理报批和过户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 乙方(发包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自愿的根底上,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就乙方所有的位于九台市后小屯村南山砖厂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包乙方九台市后小屯村南山砖厂,营业执照号负责人
二、承包合同一年一签,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下一年如乙方对外发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金一年共计万元,自20xx年5月30日起每月由甲方给付乙方3万元,至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承包金,给付的承包金以乙方给甲方出据的收款收条为准,如甲方到期给付不上承包金,乙方有权扣留甲方相当于所欠承包金数额的红砖(红砖以出售价格为准)
四、甲方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砖厂机器设备,土方、渣石自行使用,厂房,各种车辆及砖、砖窑等与南山砖厂相关的一切设备,附属设备,场地,原材料等均归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自行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得干预
五、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承包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在甲 方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甲方承包期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在甲方承包期间,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民事、刑事、行政纠纷等导致砖厂停产,停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等,乙方须一次性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人民币40万元,并向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七、乙方砖厂现有设备以双方认可签字的明细为准,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砖厂和设备,但不得向甲方主张设备使用费等权利
八、在甲方承包期间,除税务费由甲方承当外,其余一切费用(包括检证费,村上承包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在甲方承包期间,有权自主决定用人,用物,乙方无权干预,甲方有权决定南山砖厂的一切生产事宜
十、以上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发生纠纷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成立公司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那么,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甲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丙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丁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占有股份股份%;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注丁方实际出资为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假设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乙方可分得利润的%,丙方可分得利润的%,丁方可分得利润的%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局部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那么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成认本合同;
②需经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那么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那么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丁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