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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赔偿标准 有很多人都会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这就需要我们了解解除劳动合同能够补偿多少下面是为你精心推荐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根底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方法执行猜你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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