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选】装修合同集合九篇【精选】装修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收集的装修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点中州路与清华路交叉口北 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
一、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情况下,现将新中源陶瓷卫浴、芒果瓷砖等品牌展厅以包工不包料方式,现承包给乙方,总包工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00元,该工程范围吊顶,隔断,造型,水电,油漆,石膏线,地台,门边,铺砖墙砖和地砖,一切装饰品,外立面焊架和挂砖,油漆,室内外一切工程室内装修垃圾清理到门外
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场地和施工必要的条件,以及相应的水电接驳点及水电供给
2.乙方应按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结合现场施工需要,负责组织该工程施工工作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的施工图纸,加以确认后,乙方才开始施工
4.如工程施工后,甲方再作变动,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偿人工费
5.如工程施工后,因乙方施工错误造成的工料损失,全部由乙方承当
三、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11月5日
2.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
3.因甲方工作影响施工进度时,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
1.在确保甲方及本合同明确的质量标准的根底上,工程质量应以优为标准
2.在做完每道工序,乙方应要求甲方检查验收
3.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乙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五、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工作
1.组织工程分局部项的工程检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对乙方提供的施工坐直进行审核确认
3.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与质量进行监督指导 乙方工作
1.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及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3.乙方应平安施工,因施工造成的一切人身平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当
4.乙方施工期间应按甲方要求每天不少于20个工人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六、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工人进场后,预付工程款一万元整;
2.木工施工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10%含预付款一万元
3.油漆工施工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15%
4.地砖墙砖铺贴完成时,付工程款的25%
5.门头外立面完工时,付总工程款的25%
6.水电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10%
7.工程竣工后付总工程款的12%,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8.质保期为一年,即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七、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那么,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如一方确需解除合同,要求解除合同一方必须书面告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前方可解除合同 本合同共计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杭州润生商务咨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21000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到达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0%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当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工程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世纪半岛v期苹果谷bb户型2幢1单元202-14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平安、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钢筋混泥土砖墙结构,房型为2房2厅1厨1卫,建筑总面积为83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2房2厅1厨1卫,施工面积为69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局部地面找平、制作电视柜,墙面局部刷墙漆、制作电视背景墙、制作餐厅红酒架,天棚局部周边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局部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二)房地面局部地面找平,墙面局部刷墙漆、安装墙体储衣柜2组,天棚局部床头、床位吊顶、安装吊灯、筒灯、射灯、灯带,门窗局部拆掉客厅第一道落地窗,在外观阳台上安装铝合金窗户、玻璃
(三)厨地面局部做防水、贴地板砖、制作灶台橱柜、洗拖把池,墙面局部贴瓷砖,天棚局部吊顶、安装灯具
(四)卫地面局部做防水、贴地板砖、蹲坑、洗面台,墙面局部贴墙砖、淋浴,天棚局部吊顶、安装灯具、浴霸
(五)其他地面局部贴地板砖,墙面局部贴墙砖,天棚局部制作隔板储物柜,其他鞋柜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总工程人工费为
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此费用已经包括垃圾清运费、设计费、管理费、税金 前款所述的
14000.00元(大写一万肆仟元)限于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不包括材料费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当责任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第十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假设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十六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管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十七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九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工程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工程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的《工程工程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工程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平安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平安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平安,防止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当,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局部由乙方承当水费10元/日,电费10元/日,煤气费0元/日,费0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二十七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成认原竣工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依据法律途径处理,乙方必须配合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乙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元至500元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工程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两种途径解决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XX 2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29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
3、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给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当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标准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平安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标准,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平安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平安 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平安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成认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工程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工程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当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毛坯房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
0.55-
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mm的南南铝材,厚度
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平安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当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那么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当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前提下,应保护和节约材料和用具如造成人为的损坏、浪费和丧失,乙方须赔偿特别是贴砖时应注意防止耗材过大,须认真仔细选砖,有瑕疵砂眼、破损、色差、变形等的不浸泡不采用 五乙方在装修中应设法及时补救装修缺陷,如不能补救,甲方可以要求返工或赔偿,直至到达装修要求为止 六施工中所需的水泥、砂子、砖、钢筋等原材料由乙方承当其余由甲方自行选购,所使用的原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房屋建筑行业标准,无污染 七乙方所提供的水泥为海螺牌,标号为
32.5#;砂子为河砂 八水电安装满足甲方平安、放心、正常使用要求,开关插座无松脱以及线路无漏电、漏水等现象 九贴砖要求平整、平直、无空鼓、松动、脱落、起翘等现象,接缝含碰角大小一致、平直、工整,踢脚线平直并与墙面水平一体 十灶台必须牢固、平安,无漏水现象;铝合金窗安装牢固、平安,无漏雨漏风现象,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合同编号 发包人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承包人广西乐达装饰工程住所法定代表(负责)人王清乐或有权签字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发包人(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承包人(全称)广西乐达装饰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砖、铝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项装修主材(见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装修主材须在发包人指定主材供给商处提货,价格不能高于发包人指定的最高限价;其他装修材料应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见附件2),材料质量到达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
1.4工程工期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
147344.55元) 第二条发包人代表 本工程发包人代表为 第三条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发包人设置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为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1)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再工程价款内) 第五条发包人义务
5.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5.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5.3负责协调好施工队与邻里之间、装修施工队与录像监控等其它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施工期间发包人如仍需局部使用该场所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六条承包人义务
6.1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合同签订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公安部门申请开工的材料报甲方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
6.2施工中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操作标准、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标准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6.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4及时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监控、空调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安装;依据工程进度适时通知材料供给商备货送货及消防、110联动报警、科技等工种进场施工
6.5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七条工程变更 双方商定工程变更采取以下第
(1)方式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或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工程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工程单价按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工程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工程单价按发包人工程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价、当地公布的市场价孰低执行发包人在施工中未对工程量提出增减,而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图纸标注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不再增减工程总价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待发包人验收同意前方可使用承包人对材料的使用负最终责任,不按规定使用发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九条工程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9.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当,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当地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当;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当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安防、消防部门进行安防、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2)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进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表
11.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三天内组织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1.3由于工程存在隐性暇疵,发包人在工程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经使用 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发包人设计标准,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和更换相关符合发包人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当经维修和更换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相关内容
11.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12.2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3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转到承包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户名广西乐达装饰工程 账号2102123019221111155 开户行工商银行崇左市支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13.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和更换符合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设备和材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顺延
13.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延误的工期超过累计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当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几项具体规定
15.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由承包人承当
15.2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正至点;下午点至点(假设因其它原因需暂时停工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3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且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为准,因质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内
16.4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平安管理工作,假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平安事故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承包人承当赔偿责任
16.5(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附那么
17.1本合同签定工程不得转包 工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⑴室,计平方米; ⑵厅,计平方米; ⑶厨房,计平方米; ⑷卫生间,计平方米; ⑸阳台,计平方米; ⑹过道,计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7.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 进程内容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 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日 竣工验收10% 增加工程工程签订工程变更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委托方甲方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 承接方乙方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厅厨卫,施工建筑面积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除防盗门、灯具、地板材料费外
4.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整,该工程价款包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明的工程材料款,装潢过程中的全部人工费、搬卸费、装潢垃圾清理费等备注所有与装潢相关的人工费用和工程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承当如在施工工程中,乙方提出其他费用支付要求,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假设乙方以此为由拖延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1.客厅鞋柜一个、客厅推出、做石膏线、吊顶、做塑钢窗、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2.主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阳台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3.次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主卧次卧之间做隔断立新墙、做塑钢飘窗、飘窗改成电脑桌加书柜一个、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4.厨房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订做整体橱柜、推出无烟灶台、安装排风扇、安过石门、吊顶铝扣板、安装菜盆、混水阀、案板石英石、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5.卫生间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吊顶铝扣板、安过石门、安洗脸台和柜、面盆混水阀、洗衣机龙头和接口、地漏、安坐式大便器含水箱、安装两个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6.强弱电安装具体要求所有电路电线、有线电视、、电脑网线要穿管走,电线要地线,强电的线路不能在地下接,要接入配电盒内插座、天关内,插座面板要用五眼,开关带五眼插座,另装配电箱空开六组
7.墙面施工的流程一遍底漆二遍面漆,乳胶漆必须严格按照加水比例做一底二面,不可多加水,墙面处理要做到横平竖直,阴阳角要调直
8.订做整体橱柜由乙方委托专门厂家订做整体橱柜,标准为750元/直米,假设超出该费用标准,多出局部那么由甲方承当特别规定整体橱柜背后必须铺满墙砖,台面材料为石英石,柜面为PU板
1.乙方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工程中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经甲方认可
5.工程价款包含材料费,假设甲方自行购置材料费用应从总款中减除 开工支付元,水电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元,泥木工、墙面漆、油漆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元,交房验收合格后付元,余款在交房后付清
1.平安问题乙方严格按照平安施工进行,如出现平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乙方包方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