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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装修合同集合八篇【精选】装修合同集合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的装修合同8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业主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gb50327-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
2、的内容和范围
1.达标
2.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
3.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XX要求,
4.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到达gb50325-XX国家验收标
5.准参见本合同
6.第二条《本合同
7.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
1、2款
8.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XX之
6.
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日内进行,
10.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
12.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13.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
14.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15.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通讯地址乙方检测监督人为通讯地址
17.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
18.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
19.到场的,
20.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
21.检测验收照常进行,
22.测量结果视同
23.双方认可
24.验收证书由合同
25.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
26.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
27.如无充分理由不
28.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29.责任承当依据本合同
30.指
31.定的检测验收证书,
32.不
33.达标
34.的,
35.乙方必须在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
36.并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
37.包括如第二次检测仍不
38.能达标
39.的,
40.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
41.;□解除装修合同
42.;□扣装修款%共计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
43.第二条《本合同
44.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45.检测费用支付应由方一次性垫付,
46.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那么由甲乙双方分别承当初检所有工程达标,
47.由甲方承当;不
48.达标
49.那么;由不达标工程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当
50.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XX之
3.
1.1;
3.
1.2;
3.
1.3条款规定
3.
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
3.
1.1的规定 表
3.
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工程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γ≤
1.0
3.
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
3.
1.2的规定 表
3.
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工程限量 a类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γ≤
1.3≤
1.9 注: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局部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以下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给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事后,假设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⑴室,计平方米; ⑵厅,计平方米; ⑶厨房,计平方米; ⑷卫生间,计平方米;⑸阳台,计平方米;⑹过道,计平方米;⑺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7.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第四条材料供给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2.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
(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
(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
(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
(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
1、工程名称荣耀村干休所食堂内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解放大道荣耀村
3、结构型式砖混结构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 1承包范围 1)食堂餐厅及后厨内部地面、墙面、吊顶工程; 2)水电改造工程; 3)门窗工程; 4)灯具及其他工程等
2.施工工程以预算为标准(详见预算,预算之外发生的工程另计)
1、合同暂定总工程款为人民币 大写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撤除工程完工后支付30%工程款元;水电、墙地面等中间工程完工后支30%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元;审计结束后支付xx%工程款元;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12个月之内支付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合同工期承包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确保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重大设计变更或甲方付款延迟等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
3、假设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用,工期延误罚款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假设乙方无故拖延超过合同工期的1/3,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存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假设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6、负责协调城管与环卫,以不影响施工为原那么
7、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
2、凡由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期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那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工程工程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延长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假设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当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成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成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当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当费用,但不再承当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当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提责任
3、假设因违反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当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假设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当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
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海口宇阳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防水补漏维修施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卫生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平安等总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乙方应确保甲方卫生间防水工程到达优良标准,严格参照海南防水工程新标准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到达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1.7工程造价卫生间防水每平方30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应提前提出施工方案,并将工作面到达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2应提出工期方案,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防止的因素,工期顺延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标准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到达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一切损失都有乙方负责(包括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满,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2.施工内容附《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附《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
5.72%)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附《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