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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销售代理合同(精选3篇)酒销售代理合同(精选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无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标准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的酒销售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那么,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条件,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缺乏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筹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 联系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江苏省市县乡、镇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仓库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四、首批进货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那么,就经销辽宁巨龙有机食品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xxx产品的独家区域销售代理商 第二第甲方授权乙方为x省x市x县独家销售代理商,乙方只能在上述区域代理销售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代理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负责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合法手续 第四条乙方在当地市场营销所需要的合法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自行承当相关费用乙方虽因经销甲方产品,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其受到行政处分,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自进货起三个月后,因单项产品滞销,在保持产品原包装未损坏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调换或退货,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当 第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该及时满足乙方所需货物乙方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年销售下限,并按时完成首批提货量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只设一家代理商,并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给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八条乙方在到货后,应该全面开拓市场,做好市场促销宣传工作,使甲方产品在自己销售区域内(县、镇)级地区无销售盲点 第九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性交付定金x元在提货时不得以此定金冲抵货款,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返还乙方定金 第十条款到发货收款后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全国统一到岸价,500公里以内运费由甲方承当,超过500公里以外运费由乙方承当 第十一条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当场清点,运输破损率在3‰以内损失由甲方承当当场未清点或货物破损在3‰以上局部,由乙方自行承当损失 第十二条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权威部门鉴定后,由甲方承当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制、售假、冒甲方产品,除承当本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外,还应该承当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当任何经济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跨区销售等行为的;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不成第一批提货量的;
3、首批货物提到三个月后,乙方运作市场不利,被甲方发现其销售区域有销售盲点的;
4、乙方年销售额没有到达甲方规定年销售下限的 第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违约方应向对方承当本合同约定最低年销售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代理商,甲方承诺,乙方销售额到达50万元人民币奖励其中意松花江面包车一台;销售额到达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其普通北京现代伊兰特骄车一台如代理商不要车,可按其价值的百分点给予回扣 第十七条甲方对各级代理商年销售额、首批提货量、以及产品价格作为附件附后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也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局部 第十九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该起诉至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