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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门面房转让买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依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于原自营门面房,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转让费,甲方预付给房东的租金,合计.甲方预付的房租对应的租期是至.合同签订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甲方出具收据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已将该门面房的有关情况告之乙方合同订立后,甲方将门面正式移交,门面相关的报酬和风险同时转移至乙方 甲方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到为之,到期后,下一年该门面房的租赁合同由乙方和房东直接协商 乙方应该合法经营,依法办理相关证照 第四条房屋保养和门面房装修 房屋保养是乙方的义务,平安用水用电,保证房屋结构和设施的正常、完整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而进行的门面装修,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装修可移动局部,乙方可带走;不可移动局部,所有权应该归属房东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调整甲乙双方的门面转让关系,单独成立,其它合同不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二、门面房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房
1、转让门面房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平安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当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房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如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如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当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
2.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它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苏州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当 第三条乙方对购置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置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局部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
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