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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总结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总结 教师与学校之间,存在行政关系校方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有权对本校教师的出勤、奖金、工资发放等进行行政管理,学校需要制定完善的教师请假,做好请假管理工作下面爱汇的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天假设当月请假超过两次,那么从第三次起每节事假扣2分,并每一节课按16元扣学期期末考试请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节课计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科局批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2.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不享受月奖励性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病假从第三月起到第六个月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还将扣根底性绩效工资的20%病假从第七月起,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代课费按学校的平均课时量计还将扣根底性绩效工资的50%除大病住院按国家政策执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根底性绩效工资中扣取相应的金额支付给代课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必须在结婚期间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准前后一周或两周的特假,否那么一律以事假计
②假设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④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方案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按相关文件文执行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标准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管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写请假条;
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的请假条和课程表一并送教务处安排好课程及相关工作;
⑤返校要及时销假;
⑥相关资料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用通知相关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 续假设出现空课堂,按旷工处理
3.所有的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一律由校长审批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计,见证件后再按规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课规定
1、教师尽量不调课,凡有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在调课前的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双方签字,并经教务处同意为准,否那么以私自调课论不准随意调课私自调课,违者扣当事人双方档次工资各20元
2、每月调课不超过1次1天,调课不许间隔周次调课假设遇调课当天有其它活动,不许调课违者按相关规定执行,私自调课一节扣2分
八、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私自调课和上课接打的处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2、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课接打者一次扣20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4、无意旷课一节扣20元,有意旷课一节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会一次扣20元,会假一次扣10元另旷课一节扣10分,迟到、早退、旷会扣5分,升旗按一节课计
5、课堂上不准吸烟、打,违者扣10分
6、早晚自习,早自习是义务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1分,每个晚自习按一课时计
7、成心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参加各种有益活动者扣20元
8、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旷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5天以内的,须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由教育局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假天数累积
三、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1-5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四、其他类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3、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
4、事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
0.5分,病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
0.3分
5、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当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学校协助安排
6、教师请假工作由校长负责管理,教导处发放、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
8、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①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②全年累计事假90天以上者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①离职进修者;
②全年累计请假4个月以上者
10、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①有旷课的教师;
②事假超过一周的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那么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前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2、教师病假期间的待遇执行绩效工资评价方法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5、不管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3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教师矿工期间的待遇执行绩效工资评价方法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假设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2、产假正常分娩的假期为56天
3、婚假正常婚假教师7天
4、丧假 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7天的丧假旁系丧假2天假期
5、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论处
6、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