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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简易版本 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开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以下是的个人借款合同,欢送参考阅读 个人借款合同范文一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于20xx年4月1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 借款人住所 联系座机;通讯地址 开户行帐号乙方 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座机;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座机;住所 第一条总那么 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
4000000.00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承诺书见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4000000.00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30天,手续费/30天,缺乏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含还本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账号 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借据为准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假设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假设今后新公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根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担保承诺书 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丙方担保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xx.
8.25 个人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归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那么继续计息的同时,乙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局部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抵押权人必须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坐落在的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现抵押人同意以的借款做抵押担保甲方不承当企业的一切债务债 第九条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该抵押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那么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当责任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丙方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以下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 乙方借款人签章 丙方抵押人签章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