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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劳动合同模板合集9篇【推荐】劳动合同模板合集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收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劳动手册编号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为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工种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法律渠道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到达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效劳年,否那么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那么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当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当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人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 乙方职工姓名 工号 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惠州市有关规定订立,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雇用乙方 二双方确定的试用期为日续签合同无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根据甲方独立衡量确定乙方不适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对条件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届满前1个月续订续订的合同期限和条款须经双方相互同意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工作岗位及职务乙方须以该职务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时指定或授予的职责和权利该工种与职务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其职责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书面通知后3日内,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和工作地点在同一工种、同一职务性质层次、范围内如在生产熟练操作工、技术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种或职务之内作调整合同期内调整一次,需要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而没有该证书的情况除外但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转岗前的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并给予乙有10个工作日的工作适应期,转岗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岗位规定执行工资不低于原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当服从岗位或职务调整 四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甲方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 五双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创造与发现应归属甲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点按劳动法律规定执行甲方因生产或工作受当地供水供电方案调整控制时,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一个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轮班 第四条、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平安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平安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报酬、保险与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区当年度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额发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资按计时计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
20.92天试用期元/月试用期满后或续订合同根本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应当由乙方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制定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按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催促、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须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被通知方同意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手续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h1]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动、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律或法规方案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骗行为进入公司,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项以外的原因,在不与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条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辞职,并且乙方同意辞职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2、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有
1、
2、
3、
4、
5、6项所述原因出现,本合同自动中止 甲方按照第
8、
9、
10、
11、12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 三属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辞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甲方同意的,可提前办理但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个人原因而请求辞职的,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法律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应待处理或审查完毕再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遇第八条二
2、
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以下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那么,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培训后为甲方效劳期未满的;
2、属技术骨干,承当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工程未结束的 六本合同期满或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承当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到达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平安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平安、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开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以下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平安防护设施,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以下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工程,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效劳年否那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当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当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当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 第十条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出生年月年月日性别 联系家庭 户籍类型农业/非农业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紧急联系人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年,于年月日生效,终止于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于部门,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或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或甲方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暂定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鉴于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据根据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工作地点之外的地点进行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报酬款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元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前述标准的100%执行 乙方的薪酬构成包括工资、加班费、岗位绩效考核奖金等工程,具体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每月10-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薪金变动正常情况下,乙方的薪资将在工作满一年后,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决定,提升、保持原状或减降薪资关于奖励和扣薪事项按照《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并承当相应社会保险义务假设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而延误交缴保险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确需请事假的,需按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报由甲方负责人批准,填写相应的请假单
2、其他假乙方如需请其他假例如婚假,产假,丧假等需报由甲方负责人批准,填写相应的请假单
3、假期期间工资按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及声誉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认可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前述规定,并受其约束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现严重亏损,无力负担员工工资时;
6、甲方调整业务方向,乙方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新的工作时;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假设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假设因成心漏报、隐瞒前述根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当 第三十七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合同期限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书面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当
十一、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成心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条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当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资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局部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一条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的真实性,假设有虚假,在试用期内甲方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以后,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三条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得所有收入、财产性权益均归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四十四条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那么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如未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亦不影响甲方索赔的权利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四十八条劳动合同涂改的局部、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乙方简历、根本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2、甲方员工手册;
3、甲方公布的各项公司管理规定等,但不仅限于此 第五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那么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以下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到达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以下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局部,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甲方: 职工乙方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原那么,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标志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以下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元/周;
2、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方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平安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平安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领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县(区)乡(镇)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根底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当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平安、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平安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平安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平安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平安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平安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开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工程,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平安防护设施,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以下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当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效劳期限乙方效劳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医院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方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xx)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年月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保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时机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那么》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分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效劳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那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根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guo或者出guo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那么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效劳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方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当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效劳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方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乙方 (签名盖章) 日期 登记单位 (盖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参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当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当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那么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