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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劳动合同模板合集九篇精选劳动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帮大家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电话 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省市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守信的根底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工种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乙方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名称为,计件单价约定为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工资基数,按温劳社劳薪[XX]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约定为 第十五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为;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到达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缺乏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到达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到达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 为明确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和职工(以下称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天),至年月日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点从事岗位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2、乙方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和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安排工作时间,并执行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1、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方于当(下)月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有关最低工资规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应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4、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劳动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承当的费用,甲方可逐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相关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定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标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平安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和培训
1、本合同期满时即终止执行如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遇有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签订变更协议
①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乙方须退出原工作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调整工作岗位或重新核定劳动报酬标准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响本合同全面继续履行的
3、乙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是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办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赔偿 ***
1、甲乙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应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甲方应按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4、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备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鉴证机关(签章)鉴证人 鉴证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平安、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工程和工资的扣除工程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
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效劳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 乙方: 性别: :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工程名称) 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平安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平安、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平安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平安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平安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
[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
[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XXXXXXXX酒店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通过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任,乙方自愿受聘 2按照甲方评估标准并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调整并遵照执行 1本劳动合同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试用期满时,甲方将通知乙方试用期评估结果 3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根据试用期情况,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因工作需要,现甲乙双方同意约定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 1甲方商得乙方的同意,确定乙方每月的工资总额与津贴之总收入为人民币圆整(含个人所得税),其中已包括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以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工资性质及非工资性质的津贴和补贴 2甲方将于每月的月底将乙方的报酬支付给乙方 3乙方上述报酬之“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担,甲方将从乙方上述报酬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乙方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4甲方将根据本酒店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乙方工资的增加与否、 年终奖金的发放与否及增加和发放的标准 1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按时为乙方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存储住房公积金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其他有薪假期如年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的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为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须在应休日起的12个月内享用完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如因工作需要逾期休假者,必须得到部门总监/部门最高主管的书面批准)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将根据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5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将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6乙方享有的任何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福利都将在其实际最后工作日结束时终止,对于未休的带薪年假甲方将以现金形式予以补偿并支付给乙方,而乙方不得用其未休的年假充抵通知期 1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每日8小时(不包括膳食时间),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内部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1本劳动合同自期满时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期满日之前,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考虑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 方,继续受聘者将与甲方续签劳动合同 3如任何一方欲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辞退乙方,而不需支付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不履行本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之规章制度的;乙方违反甲方有关保密规定或擅自利用属于甲方非公开之资料的;(情节严重者,甲方保存提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权利);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行为不端损害甲方名誉的; 乙方触犯中国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等; 乙方经培训不胜任工作,又不服从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考核另外合理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岗位调动,并在甲方管理部门签发通知书后仍不执行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但经双方约定,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将会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有关劳动法规定及本市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上述第七条第1和2项情况以外的任何条件下,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5当甲乙任何一方未按上述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员工每日收入额乘以相差的天数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职,甲方有权予以解雇 6如乙方辞职可能引发双方的利益冲突,甲方将根据明光国际海航大酒店及市场的需要而酌情变动通知期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而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3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 甲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8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保存要求乙方赔偿培训费的权利具体方法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培训合同书》执行该合同书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9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被解雇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重新就业的问题 10关于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将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本合同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解决 3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开本酒店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或讨论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或其他一切属于甲方拥有的资料,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它机构效劳或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 5《员工手册》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6如本劳动合同有附加条款,那么其附加条款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7当国家或省/市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有所修改时,本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按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8本劳动合同为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9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签证机关盖章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平安帽、平安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假设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那么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营业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那么,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工作时间执行以下条款 一A、标准工时工作制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C、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23日为发薪日 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根本工资 三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按月根本工资为标准结算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保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局部,由乙方承当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或给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实人事资料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0、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移交正常工作并经甲方同意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宣布解散的,或因门店经营不善、租赁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资、闭店或不可预定的天灾、事故导致门店无法继续营业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 1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条款 一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效劳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未约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 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内书面告之甲方否那么,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尔卡兰奴门店员工行为管理规定》
六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劳动合同证明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本钱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平安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一)乙方试用期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根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根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证明》假设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别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躲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时机(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局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存招聘资料,以保存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时机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开展时机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假设因成心漏报、隐瞒前述根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当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当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那么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假设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假设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那么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那么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假设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