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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合同范文汇总六篇有关劳动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第二条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选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六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制定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1根本工资为元;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 第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效劳;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到达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元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局部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平安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平安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元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平安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平安和身体健康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导购员聘用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那么,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甲方鞋店的导购员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生平安不受危险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工作时间 (特定内容)提前10分钟上班、吃饭一个半小时 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店内以下几项工作
1、各种货品的销售;
2、贷品的清点和验贷;
3、各项卫生的清扫、陈列和
4、其他店内需要的工作
六、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根底工资元+全勤奖元+优秀卫生奖+优秀效劳奖+优秀业绩奖+消售提成+年终奖
七、劳动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员工应遵守本店各项制度及员工守那么,遵守本店规定的工作程序
2、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解雇
3、员工如毁坏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给予以补偿盘点以少贷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丧失贷品的原价赔偿给甲方,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C、员工工作态度怠慢不创造效益,没有工作积极性或业绩一直下降的 a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解除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a乙方假设合同期满甲方将结算清所有工资和押金 b乙方合同期未满,应自行承当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历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应当相应地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与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那么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那么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①②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元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假设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那么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承当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到达的数量、质量指标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平安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平安、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开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
(2)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以下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平安防护设施,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以下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工程,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效劳年否那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当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当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是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受聘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方法》(沪府发[20xx]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法》(以下简称《实施方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效劳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当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当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方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假设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假设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一)效劳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方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效劳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效劳期违约金(按少效劳一月支付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方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方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