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8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局部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方案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假设承包方方案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那么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那么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假设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当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当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局部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当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当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平安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假设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当假设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局部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方案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假设承包方方案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那么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那么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假设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当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当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局部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当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当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平安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假设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当假设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