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委托保管合同协议书模板 我们有时候有一些东西是需要委托别人保管的,所以大家就要来看看合同哦,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欢送大家来阅读一下哦 合同编号 存货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保管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那么、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那么、契约自由原那么和老实信用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 │保管物名称 │ 质量 │ 数量 │ 价值 │ 包装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二、保管场所
1.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归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方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
4.保管费用一律以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那么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那么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工程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那么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识别的验收工程,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到达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年月日 出库地点 出库运输方式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方案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方案、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存放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成心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当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6.存货人存放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局部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过失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
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那么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当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4.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情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当延期的责任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过失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当逾期提货局部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当违约责任 二保管人违约责任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局部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那么,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当一定的责任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局部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存货人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保管人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 存货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丙方的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丙方的申请,为乙方保管丙方的人事档案内容为接收、转出人事档案;
二、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否那么,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效劳;
三、乙方或丙方请求甲方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效劳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效劳费;
四、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假设未经或未到达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档案效劳费,由甲方负责档案;
五、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及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方案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
七、本协议期至少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丙方档案转出;否那么,视为继续委托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或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存向乙方或丙方追收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或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
九、丙方在协议期内转出档案的,由转出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档案保管费;
十、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丙方签名后生效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乙方盖章丙方签名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日期 存货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方案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工程、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那么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当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当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当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年月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那么》执行 存货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