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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X年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土壤环境保护和202X年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立足点,以严控污染源为切入点,以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为支撑,强化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二)根本原那么
1.保护优先坚持保护优先和源头控制相结合,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优先保护区域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准入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新增污染
2.平安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划定平安利用类耕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局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严格管控建立健全受污染耕地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建立完善耕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农业三减,实施x土地保护,确保农产品平安
二、工作目标到x年,进一步摸清县域辖区土壤环境状况,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工作任务
(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科学布设采样点位,合理安排采样周期,建立长效监测机制,真实掌握土壤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
1.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x年底前,明确耕地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和平安等级完成耕地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划分(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农业局、住建局、水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优先区域保护力度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优先区域土壤环境得到优先保护开展优先区域土壤环境加密调查,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的根底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管理数据库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工程(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污染耕地平安利用监管依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界定被污染耕地的具体范围和面积,制订并实施被污染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控制方案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平安利用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要严格管制用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和牧草,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国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污染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被污染地块变更使用权人或开发利用为农用地、住宅、商业、医院、公园、城区绿地、游乐场等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住宅、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卫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要配备相应执法装备,充实加强土壤环境执法队伍,将土壤纳入环境监察工作范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县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指导、检查及考核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县发改局负责落实、协调土壤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及投资政策;县工信局负责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技术、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和淘汰;县财政局配合争取国家、省土壤环境保护工程资金,加大土壤环境保护投入,切实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县国土局负责根本农田划定和土壤保护优先区域划分、数据库动态管理和有关用地审批,负责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县住建局负责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县水务局负责灌溉用水水质监管和饮用水源地土壤保护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强化化肥、农药和废弃农膜等农用投入品的管理,加强被污染耕地的分类管理,划定禁止种植特定农作物区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参与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划、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及土壤治理修复等工作;县卫计局负责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分析评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化肥、农药市场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尽快编制完成各自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经费保障体系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有效推进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实施;要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渠道,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接中央和省市土壤环境保护资金扶持政策,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库;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那么,催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那么,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
(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土壤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成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将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确实定和监管、土壤环境质量等级认定管理、被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以及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纳入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和考核强化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对成绩突出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进行问责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