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阔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
二、加强层级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催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催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病症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落实属地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工程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工程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催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催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工程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平安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前方可开工复工但凡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工程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平安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四、严格现场防控 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工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防止集中就餐严禁工程工程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工程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工程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病症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藏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缺乏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那么管理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病症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防止造成感染对于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缓慢、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