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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景区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市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校车平安管理,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平安,根据国家、自治区校车平安管理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那么全市校车运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普惠学生的宗旨,切实改善中小学学生乘车条件,保证学生乘车平安,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办学实力,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校车运营管理按照“社会化与公益性相结合,幼儿园与中小学全覆盖”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补贴、部门监管、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实施
二、目标任务标准全市校车的运营管理,全面提高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平安保障水平
三、校车配置及场地建设
1.校车配备为确保今后校车能平安稳定运行,在调查研究的根底上,决定将8辆校车先在乡场试运行,每个乡场按实际情况分配1-2辆,以解决路途较远农村学生的实际困难乘坐校车的学生范围为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的小学生及幼儿园学生,3公里—5公里学生建议每天接送,10公里以上学生建议每星期接送,具体情况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切实保障校车最大利用率
2.停车场所由各试点乡(镇)场安排停车场所,并安排人员看护车辆,确保车辆正常、平安停放
3.候车亭根据科学、合理、集约的原那么,适时在平安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学生候车点
4.交通平安设施根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的有关规定,待校车投入正常使用后,各乡(镇)场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平安设施,
四、管理机制
(一)XX人民政府负责配置标准校车8辆,校车所有权为市国资委,校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准用于其他用途各乡(镇)场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正确维护保养校车,确保正常接送学生(各项平安性能符合要求)
(二)各乡(镇)场是校车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招聘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辆校车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教育部门要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平安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
五、乘车手续与乘车费用经费保障
(一)乘车手续对符合条件且需要乘车的学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根据乘车条件进行审核;家长缴费并签订乘车协议;办理乘车证学生凭乘车证乘车乘车学生数每月调整一次,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报乘车学生预测数,在学生报名注册当天报实际乘车人数,以后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月学生乘车
(二)乘车费用
1.本钱核算方法为便于学生乘车本钱的核算和确认,各乡(镇)场应将校车运行的财务状况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运行一学期后由市财政局、审计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对校车运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按照“正常运转、不留盈余、适当奖励”的原那么,确定实际运行本钱和核定补贴数额校车运行期间的相关税费,由政府协调在政策范围内,予以减免
六、相关部门职责为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管理,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试点乡(镇)场党委、教育、交通、公安、财政、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附后),对校车试点运行工作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校车试点工作高效、和谐推进各试点乡(镇)场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平安教育,严禁超载,严禁超速行驶保证车辆准时到达乘车站点全面负责车辆行驶途中学生的平安管理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的变化,每月对车辆作科学调整,最大程度地提高车辆利用率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校车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组织协调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校车营运期间的平安检查,核准幼儿园、中小学乘车人数和营运线路;落实校车运营期间的陪护人员,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交通平安教育市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监控学生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安排警力,维护交通平安秩序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制止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会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市安监局负责催促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校车监管职责,参与校车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市财政局负责校车运营资金的保障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校车内部环境卫生和消毒状况监督检查,按照交警部门或校车办的要求,催促司乘人员定期体检市审计局负责校车运营相关经费的审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校车运行的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行驶线路,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对干预骚扰校车运行现象要会同公安部门给予制止和打击,为校车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会同公安负责校车交通平安管理及违规检查与处分市价格监督局负责核准学生乘车收费标准市消防大队负责对校车消防平安设施进行检查,对校车司机进行消防平安知识技能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日常平安管理和学生的平安教育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在校内上下车的平安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准时上车,准点开车为每辆校车安排1-2名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平安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与学生家长签订好乘车协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校车运营调度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校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校车运营平安的监管
(二)加强校车平安监管市人民政府与各试点乡(镇)场,市教科局与各学校、幼儿园,各学校、幼儿园与随车教师、乘车幼儿家长,各试点乡(镇)场与聘用司机要层层签订平安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平安监管的责任
(三)加强司乘人员审核由各乡(镇)场负责校车司机的登记招聘,并进行资质初审、培训考核,初步确定用人意向,报经交警大队、市教科局备案审核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四)加强校车运营管理各学校要负责配合各乡(镇)场落实幼儿园乘车幼儿的人数和随车教师附件
1、xx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各试点乡镇校车运行线路图/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