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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根底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标的为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的时机或者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提供相应的效劳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提供相应的效劳
二、居间人提供居间效劳的具体内容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的根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提供相应的效劳 六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效劳 九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效劳时间确实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效劳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的时机或者为《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效劳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
2.5%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如果成心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当相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方法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果存在不统一的情况,那么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法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的附件共计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那么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效劳合同自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 第3/4页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效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局部 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效劳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效劳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工程以担保公司的效劳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或放弃购置权之书面证明,否那么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假设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当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那么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催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以下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缺乏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含追加首期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以下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当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但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条 税费承当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效劳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效劳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卖方支付%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 代理人 证号 经纪人助理 证号 居间方盖章 经纪人 买方 代理人 年月日 || ||||| ||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