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化工厂劳动合同范本精选3篇从事化学工业的工厂化工厂的影响伴随着高速开展,中国的化工产品价格也在节节攀升那么化工厂劳动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为大家的化工厂劳动合同范本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编号劳动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2年期限合同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试用期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从事岗位,工作地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二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如乙方没有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安排
三、工作时间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按标准工时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即每日正常工作8个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当甲方发生紧急生产、经营任务时,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正当加班安排第四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五条、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第六条、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乙方未书面申请加班而自愿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费因乙方的个人业务能力、技能、工作安排不当、方案不周全等原因造成的加班,视为自愿加班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乙方的工资按照根本工资+计件工资的计算方式确定乙方试用期根本工资元/月大写;试用期满根本工资元/月大写;计件工资计算方式为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那么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福利待遇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光山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详见公司的规章制度
六、员工培训第十二条、乙方在职期间,应根据甲方的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承当,但乙方在接受甲方培训后应在甲方最短工作年在最短效劳期限内,乙方解除或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乙方向公司所报培训费和招接收费用
七、劳动纪律及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成文或不成文的考勤、请假、奖惩、岗位调配、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承当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四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业务往来中知悉的客户商业秘密或隐私信息本条款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乙方在工作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五年内成心或过失将本单位的定价政策等商业秘密泄漏或私自介绍给其他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当其当月工资总额%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乙方成心或过失将在工作期间的商业秘密或是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单位,引起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应当承当其当月工资总额%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十五条、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未提前通知自动离职的,从自动离职之日起至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之日止,除不发缺勤工资外,应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缺勤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六条、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第十七条、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与工作相关的设备、资料等交接手续前方可离职,否那么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光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光山县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址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平安帽、平安带、防毒口罩、面具、、等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①②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第三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假设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那么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五十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二三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年月日甲方地址邮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职务乙方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元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缺乏,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效劳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效劳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