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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抵押借款合同精选3篇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以下是为大家的小额抵押借款合同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编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通讯地址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
2.2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当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当连带责任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第四条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当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第五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当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假设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第六条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抵押人应承当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6有以下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1抵押物的平安、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当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当担保责任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以下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2抵押人未按第
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以下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当连带保证责任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8.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
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那么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在履行《借款合同》中假设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页以下无正文抵押人抵押权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公司指定帐户归还利息本金农业收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金额第三条借款用途第四条借款利率5万包括5万以上月利息是八厘
0.8%,5万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利息第六条还款资金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小额贷款合同范本
2.还款方式利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
3.选择月付请打钩选择季度请打钩选择半年请打钩选择年付请打钩,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富登小额贷款股份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催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当归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须向贷款方缴纳捌佰元作为合同违约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局部,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平安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50%违约金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在签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额2%的银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时去支付利息银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贷款方应当当日返还给借款方给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富登小额贷款必须在一小时内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第十二请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签订,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立即生效,签好合同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没有拿到款你可以举报我们公司,这样我们公司属于违约是要赔偿的工商注册号:担保方代表人签字借款方签名担保方律师签字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借款人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贷款人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下岗人员小额担保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第一条贷款金额、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用途仅限于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下称“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所需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具体投向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用途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开业开办经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设备贷款□购置生产经营用房贷款□其他为贷款人所认可并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再就业活动所需资金贷款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局部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确定签订本合同时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基准利率为%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假设贷款期限内遇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他
2.5假设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第三条借款人提款条件
3.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那么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
1.1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前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借款申请书、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以及由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同意或承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担保的文件等
3.
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
1.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
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假设贷款人要求
3.
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
1.6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第四条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以下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4.
1.1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1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2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3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4□借款人未开立贷款专用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1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2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3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4假设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那么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4.
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即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账号/存折号/卡号为的账户内,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诺,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该借款资金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五条提还款
5.1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
5.2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
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局部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局部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
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前方可实施
5.5假设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那么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缺乏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当
5.6借款人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假设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局部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假设归还贷款确有困难,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最终到期日前的三十天内,向贷款人书面申请贷款展期,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展期借款人申请展期时应当同时提交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关于同意为该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贷款人决定展期的,应与借款人、担保机构共同签订展期合同;展期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5.8假设发生贷款逾期,那么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9对于贷款人因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10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归还局部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局部,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2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
5.13关于贴息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借款人,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期足额地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应在收到有关财政部门核付的贴息资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该贴息资金划入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还款账户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6.
1.1由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6.
1.2由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6.
1.3由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6.
1.4其他第七条保证与陈述
7.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7.
1.1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7.
1.2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老实守信原那么,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7.
1.3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当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7.
1.4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当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
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
1.6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7.
1.7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方案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7.
1.8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7.
1.9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第八条违约事件
8.1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8.
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8.
1.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8.
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
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8.
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8.
1.6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guo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8.
1.7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8.
1.8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
1.9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8.
1.10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8.
1.1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
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8.
1.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8.
1.14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8.
1.15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第九条违约处理
9.1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9.
1.1按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9.
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根底上上浮%并立即执行;
9.
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
8.
1.2条违约事件的;
9.
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
8.
1.12条违约事件的;
9.
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局部的本息立即局部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局部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开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当;
9.
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9.
1.7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9.
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当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条费用
10.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当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0.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当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1.2假设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本合同中局部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1.3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应催收机构
11.5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归还等情况
11.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7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那么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1.8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1.
8.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1.
8.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9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11.10本合同正本壹式份,贷款人执份,借款人以及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其他约定事项如有
11.12本合同附件包括文件名称编号123456备注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借款人住所地及联系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地签署日期共同还款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作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对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还款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履行承当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住所地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