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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用工合同五篇 本文是出guo为大家的关于工厂用工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职务 乙方 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缺乏,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效劳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效劳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平安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劳动平安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保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
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
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加工厂 乙方员工 由于xx加工厂以下简称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请以下简称乙方到甲方工厂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过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12条协议 第一条甲方必须提供场所和合格的xx加工设备及材料给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必须及时维修;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设备及材料,并维护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节约材料,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甲方或者甲方的后勤部门,乙方有意毁坏设备或者让废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的赔偿 第二条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乙方在xx加工工序中从事工作主要负责方面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周至周的至工作乙方必须按时上班,并按时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经过协商,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为元/月,每月奖金为元,生活补贴为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货,并且不在上班时间加班时,甲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甲方必须按元/小时支付给乙方的加班费甲方必须在每月日将月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及加班费发给乙方,甲方用方式支付 第四条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生攻击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现的伤病时,甲方必须提供救助和医药费用及工资;乙方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甲方有权移交给师法机关,乙方工作态度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时,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分元并开除出甲方的工作场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生事影响甲方工作环境时,甲方予以警告处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时,进行人员调整甲方必须在调整前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须在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以及加班费并付给乙方;由于乙方需要,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时,乙方必须提前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须在天内同意甲方离开,甲方必须将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以及加班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离开岗位后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闹事 第六条为了甲方工序的稳定,甲方将在乙方工资内扣取元的风险保证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规定离开公司时,甲方将风险保证金还给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辞而别,甲方有权没收风险保证金;为了乙方工作的稳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辞退乙方,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经济损失元 第七条由于工作的需要,为了提高xx质量,甲方有义务及时把医生在临床信息反应给乙方,以及时修正缺乏之处,甲方有义务在不定期的对甲方进行培训乙方必须对xx制作过程中不断改良,以满足医生的要求;如果有特被\别之处应急时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关人员反映实际情况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对工作作出实质性奉献的甲方必须给于物质奖励比方奖金, 第九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应乙方住宿,水电和设备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餐,其他生活开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电/用餐/器具折旧等费用乙方不得让废,必须节约开支 第十条经过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进行工作并于当日计算工资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缺乏,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及最高学历院校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流程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及有关规章制度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 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期间工资为元
四、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正式聘用工作6个月后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工作标准;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效劳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效劳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说明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