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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镇202X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镇xx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镇xx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由镇人民政府与各村、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以下平安生产责任目标
一、不发生人员死亡平安生产事故;
二、辖区内平安生产事故财产损失不超过10万元;
三、划定的考核范围内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 各村、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附件1**镇xx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 附件2**镇xx年度各村、有关部门(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 **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部门(单位)(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xx年月日 附件1**镇xx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 为贯彻执行“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切实防止人员死亡平安生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实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开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落脚点,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夯实根底、立足长效,全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开创平安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考核范围
(一)各村民委员会辖区内企业、个体户、家庭作坊、采矿、建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具和运输等平安生产工作
(二)镇级有关部门(单位) 所辖企业、单位、个人和本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二局部,即财产损失控制指标和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四、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
1、考核期为xx年1月1日—xx年12月31日
2、被考核的村、有关部门(单位)在考核期满半年度时,将责任书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向镇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作一次汇报考核期满后2日内写出自查报告和年度总结,上报镇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3、镇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在被考核单位自行检查的根底上,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村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五、奖惩措施 考核总分为200分,考核得分在140分(含本数)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14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生人员死亡平安生产事故或财产损失超过20万元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凡考核为合格的,且工作成绩突出的村、部门(单位),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凡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2**镇xx年度各村、有关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
一、平安生产事故伤亡及财产损失控制指标(100分)
1、所辖企业、单位、个人和本单位不发生人员死亡平安生产事故(70分);
2、平安生产事故财产损失不超过10万元(30分)
二、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考核指标(100分) 附件2考核内容考核分评分标准
一、按照《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平安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和执行情况20分
1、年初未制订年度工作方案的扣5分;
2、主要领导一年参加平安生产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3分;
3、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每少1次扣3分;
4、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平安生产工作未制订方案的每起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建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情况20分
1、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0分;
2、管理台帐不标准的扣1-10分;
3、未层层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的扣10分;
4、未组织考核的扣5分;
5、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1-10分
三、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落实情况15分
1、未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的扣15分;
2、人员配备不全的扣1-5分;
3、平安经费不能保障工作的扣5分
四、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10分
1、未完成培训指标的扣1-5分;
2、未组织平安生产宣传活动的扣5分
五、开展平安生产检查情况15分
1、未开展平安生产日常检查的扣5分;
2、上级部署的平安生产大检查未组织实施的,每少一次扣5分;
3、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5分;
4、检查要有安排、有记录、有整改意见、有催促落实和有复查,未做到位的扣1-10分
六、平安生产信息报告情况10分
1、发生一起瞒报事故的扣10分;
2、发生一起迟报事故的扣2-5分;
3、各项平安生产活动未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的,每少一次扣1分;
4、未及时上报半年、年度工作总结的扣2-5分
七、催促事故隐患整改及信访处理情况10分
1、隐患整改催促不到位的扣1-5分;
2、未及时办结平安生产信访事件的,每起扣2分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