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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简单版 对于借款这样的事情,没有一份详细的合同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那么一份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出guo为大家的“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简单版”,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债权人 债务人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借款总金额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年,即自起,至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分,一年利息为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假设有缺乏抵偿局部,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缺乏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假设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当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局部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以下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存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那么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假设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当归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标准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那么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至%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根底上,向抵押人加收%至%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以下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局部或全部归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归还金额不少于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归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局部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局部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以下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局部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归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归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局部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归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标准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局部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管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觉察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那么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假设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币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归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公证机关公证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置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归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假设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缺乏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局部符合经济原那么者,那么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局部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当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适宜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局部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那么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局部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局部,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以下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管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归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那么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以下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归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管任何原因,亦不管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局部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局部发生毁损,不管何原因所致、亦不管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订立时间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根底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同意就以下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m2,占地面积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大写,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假设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当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当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当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应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根底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当或分别承当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假设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归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归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债务本息和承当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归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联系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