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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标准室外灯具购销合同【--购销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个月,乙方承诺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0年月日 签约地点:杭州市区路号本文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