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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个人借贷抵押合同范本【--银行实习报告】 抵押借贷是借款人将不动产房地产抵押登记在放贷人的名下或抵押登记在受托银行、信托公司的名下,放贷人将资金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依照约定还本付息那么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为大家的抵押借贷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2、借款日期由起,到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甲方借款人签名乙方贷款人签名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由乙方自愿提供抵押担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抵押,以期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乙方严格将借款用于乙方生产经营,不挪作它用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元,月利率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四、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利息,在借款期限内还清本息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签订后,各方应相互协助,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由乙方自愿用其所有的坐落于的房屋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上述房屋系乙方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共有人,亦无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之日,甲方应及时将借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借款本金还清后,本抵押借款合同终止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一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向无过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二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特别约定 借款本金还清后,各方应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协议公证,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事宜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九、其他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贰份,交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壹份,昆明市华信公证处留存壹份该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若合同间不符,以华信公证处所执合同为准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年月日本文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