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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厂房土地卖买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本情况
1、乙方购置甲方坐落在市区(县)路号厂房层,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并配套场地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元(大写)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
(1)年月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假设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那么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撤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工程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那么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预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签约日期签约地址年月日土地厂房买卖合同xx-01-1015:49|#2楼卖方沙洋县沈集镇雄兴石膏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黎兴阳买方谷家虎,男,身份证号420800196211170616住东宝区子陵镇新桥村5组(以下简称乙方)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沙洋县沈集镇双庙村1组的雄兴石膏制品厂所有的厂房、设备及土地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证号荆集用(xx)字第03150600268号及xx年6月6日甲方与双庙村签定的征地补偿协议的土地永久性卖给乙方乙方自愿购置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如下合同
一、价款及付款方式价款
12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柒万元整),在签订合同时付
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剩余
4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于xx年10月30日付清
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上述所有财产、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三、从xx年9月21日前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并负责结清水、电等费用缴纳结清工商、税务、环保等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从xx年9月21日以后一切债权债务及所欠规费由乙方负责承当,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将所有证件交给乙方保管,以便过户使用甲方随时协助乙方办-理-证-件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当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七、此合同双方签字盖印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东宝区子陵法律效劳所存查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土地买卖合同xx-01-1021:27|#3楼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置厂房和配套场(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本情况
1、乙方购置甲方坐落在洛阳市孟津县空港工业园区的厂房、土地,相关权属证书尚未办理,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场(土)地平方米,厂房以房产证、土地以现使用范围或土地证为准(现使用范围与土地证不一致时以现使用范围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月日到日止,实际年限按土地证标明的年限为准
二、价格及税费负担
1、厂房及土地总价款双方商定为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
2、土地使用税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本合同生效时间为界,之前,由甲方承当;之后,由乙方承当;本次所签合同之前该厂房、土地产生的所有税费均有甲方承当,乙方不承当任何民事责任
3、本合同约定交易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当百分之五十;契税依照法律规定承当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地产交付
1、总价款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冲抵价款);甲方在收到该一百五十万元后,立即把厂房、土地交付给乙方
2、其余价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手续后(以乙方收到产权证之日为准)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五计算
3、假设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乙方假设添加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或不可拆解设备,甲方应按实际造价或评估价支付给乙方,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五支付乙方损失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应立即给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七个月内办理完毕);乙方在厂房、土地交付后过户前需进行建设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事项,
2、在厂房、土地交付后过户前,甲方有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厂房、土地的义务,如第三方和甲方存在纠纷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厂房、土地时,甲方应及时处理,假设甲方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每日贰万元赔偿给乙方
3.假设甲方成心隐瞒事实属非法取得厂房和土地,或者明知该厂房和土地已被行政执法机关查封,已转让和抵押而继续与乙方签订合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全额退还乙方价款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五承当违约金4.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向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合同应附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所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见证方(签名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