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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花卉市场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的原那么,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头镇下沙梅园村沙北518号的花卉大棚花鸟市场 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租赁合同|||||||||| 第二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三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其它;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租赁合同||||||||||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效劳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平安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平安;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租赁合同||||||||||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当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保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当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当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揭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