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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四川省加鑫投资乙方广元市众恒营销筹划丙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xx年4月30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筹划代理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工程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工程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处置甲方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调、处置营销过程中非法干扰与矛盾
2、监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传、销售,协调处理乙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监管甲、乙双方将所有回收款项进入指定的账户,按锁定债务支付款项
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
二、代理期限xx年4月30日—xx年9月30日
三、目标任务
1、xx年8月30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
2、xx年10月30日开盘未完成3000万元,甲方扣除广告费及佣金以每3个月完成8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3、广告费实行报销制,即乙方先垫付甲方按季度结算,其报销金额不超过已实现销售总金额的
1.5%乙方经营产生的广告费、代理佣金、溢价分成须出具发票,经甲方核实,报丙方批准支付
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受阻占用的时间,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受阻时间,扣除不计入考核时间,相应期间顺延
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根底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成
3、工程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
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甲、乙双方xx年4月30日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三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甲方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代表人签约日期监管方代表人签约日期篇二工程代理销售合同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法通那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房地产工程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那么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旗下的地产开发工程提供全程营销代理效劳;第二条委托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各地产工程名义对外进行销售工作,代理销售范围包括该工程所有可供销售的住宅、商铺等各类物业
2、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工程的销售目标底价,乙方按商品房实际销售总金额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将以与客户填写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销售协议并甲方审核盖章后完成作为最终结算标志
3、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成立由销售筹划、销售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工程运营小组对各工程实施销售筹划、销售及销售执行等工作第三条合同委托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止;
(1)、合同期内,甲方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相关销售协议中的销售金额为计算基准,结清乙方所得佣金和溢价提成款
(2)、合同期满后,如有物业销售尚未结束需要续签合同的,甲、乙双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销售结束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续签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提前30日向对方提出修改要求,双方磋商修改后,合同续签《工程代理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下一页查看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