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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为全面、科学、准确、公平、公正地对村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增强村干部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20**年度**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法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那么,实行“以村排名定类别”和“个人实绩定等次”的绩效考核分类定级方式,将村工作整体水平和村干部个人的绩效工资、奖优惩劣直接挂钩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乡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成如下组 长**副组长**、**成 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每月、半年及年终考核结果呈报等日常工作本方法适用于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秘书、计生专干、综治信访平安专干等五类对象根据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将考核内容设置为党的建设、精准扶贫、产业建设、方案生育、平安生产、综治信访、同建同治、农业农村工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一)党的建设工作(6分)
1.全面抓好“两学一做”工作(1分)
2.落实党建相关制度建设(1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的根本制度,全面推行“三制一卡”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到每年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有会议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
0.2分,没有推行党建相应工作法的,发现一次扣
0.1分
3.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建设1分按照“五有”要求抓好村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做到设备运行正常、通网,未标准的扣
0.2分(以州县检查为准)
4.流动党员管理(1分)各村要做到流动党员底子清,情况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的效劳工作每季度向政府办公室报送一次流动党员情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每次扣
0.1分,缺报一次扣
0.2分
5.党员开展工作及后备干部培育(1分)按要求抓好党员的开展工作,3年以上未开展党员的扣
0.2分;严格执行党员开展工作程序发现违规开展行为每人次扣
0.2分;年内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否那么扣
0.4分按要求抓后备干部培育,年内村支书年龄在55岁以上的村,必须上报一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培育,不上报的扣
0.2分
6.党费收缴(1分)党员必须履行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支部必须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迟缴少缴一次扣
0.2分,一年未交党费的扣
0.4分
(二)精准扶贫工作(60分)
1、扶贫政策宣传按要求开展好各自村、组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和宣讲工作每缺一次的扣4分
2、建档立卡管理精准识贫和精准脱贫程序未到位的扣10分;村级各项软件资料准确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和贫困户信息准确无误,出现错误每次扣3分
3、结对帮扶管理结对帮扶未全覆盖的,少一人扣4分;结对帮扶牌和帮扶手册填写不完整,出现逻辑错误的,一次扣4分
4、“十项工程”实施按程序开展好各自负责村、组的“十项工程”验收和资金兑现工作,要求验收准确率达100%,验收覆盖面达100%,资金发放率达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
5、日常工作管理按乡党委政府精准扶贫统一安排开展日常工作,做到各种资料上报准确及时上报不及时、资料不准确影响考核的每次扣5分
6、落实减贫目标任务按照乡党委政府分配减贫目标任务数,落实本村脱贫工作,未完成任务,每少1人扣4分
7、各级检查工作在国家、省、州、县各级精准扶贫工作检查中,本村被检查扣分一次的,依次按照10分、8分、6分、3分的标准扣分
(三)方案生育工作(5分)(考核到人)
1.调查摸底2分村主干对各自负责区域内的计生情况(以报表为准)底子清、情况明经乡计生办督查,每一项情况不清扣
0.1分(由乡计生办划分责任区域);每月30日(月小28日)前向乡计生办上交负责区域内的人口出生、死亡、新婚和流动情况每缺一次扣
0.4分成心瞒报上述三种情况的每人次扣
0.2分,漏报出生(主要指居住在乡内的出生)每人次扣
0.2分,错报出生每人次扣
0.2分(以平时调查为准)乡计生办安排的各项调查摸底按时保质完成,未按时完成每次扣
0.4分,出现重大错误责令整改,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完成分别再扣
0.4分和
0.2分
2.节育措施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1分)村主干每个季度必须独立完成1例节育手术,未完成扣
0.2分,鼓励村干部主动独立带着育龄群众落实节育措施,主动独立完成一例上环奖励100元、人流或结扎奖励200元、引产或两女户结扎奖励2000元,并分别奖励送对象者
0.
1、
0.
2、
0.
3、
0.
4、
0.5分,以有效手术证明为准,从外地寄回的手术证明,经核查属实的,按奖励金额半数兑现,村干部子女在接到落实措施通知后15日内未落实手术的扣村干部绩效工资200元乡计生组到村开展两项工作时,通知其参加而拒绝参加的每次扣
0.2分,参加人员由计生组给予每天造当的误工补助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生政策生育或者拒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节育措施的本项不计分3.迎检工作1分每月8日前与所负责区域内打招呼对象打一次招呼在家对象必须与本人见面,未在家对象那么做好其亲属和相邻人员工作,每缺一人次扣
0.2分以乡计生办督查为准;未打招呼或其它因个人主观原因在省、州、县检查中出问题分别扣
1、
0.
6、
0.4分;省、州、县检查期间必须在家迎检(特殊情况除外),未在家每次每天扣
0.1分,检查当天不在家迎检的每次扣
0.4分
4.计生台帐(只考核村计生专干)每月例会未按时参加每次扣
0.2分,未按要求做好各种资料登记每缺一项扣
0.2分出现逻辑错误每项扣
0.1分,乡计生办安排工作未按时完成每次扣
0.4分,三位一体阵地建设每少一项扣
0.4分
(四)平安生产工作(5分)
1.平安生产隐患排查上报(2分)做好所负责区域内(由乡安监站划分责任区域)各种平安生产隐患排查、监控和上报工作每一项工作不到位扣
0.4分;因排查不到位引发平安生产事故被一票否决的不计分;本人搭乘农用车车厢内每次扣
0.8分;发现责任区域内农用车载客未制止且未报告的每次扣1分,引发平安生产事故被一票否决的不计分
2.平安事故防范(2分)注意平安生产事故的防范,责任区域内每发生一次平安生产、消防平安、食品平安等事故扣责任人1分
3.车辆治超治限工作(1分)做好对村货运车辆的摸排及监管,严禁出现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因监管不到位,出现超限超载行为,发现一次扣
0.4分
(五)综治信访工作(5分)
1.纠纷调处(2分)所负责区域内(由乡综治办划分责任区域)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未调解每次扣
0.4分;因未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未做好稳定工作或未代为反映而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群体性越级上访的该项不计分
2.治安防范(1分)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火灾、集体中毒、爆炸等治安灾害事件,无赌博、盗窃、嫖娼等治安案件发生,每发生一起扣
0.2分;不发生个体越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起扣
0.2分;完成各项治安调查摸底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
0.4分,成心瞒报的每次扣
0.4分;做好十户联保和公众平安感测评工作,确保抽查不出问题,否那么每次扣
0.2分
3.迎检工作1分对村综治情况熟悉熟知每发现一项情况不清扣
0.2分按乡综治办要求做好迎检工作迎检工作因个人原因导致检查出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扣
0.2-1分
4.台帐工作(考核村综治专干)严格按乡综治办要求做好各种台帐工作,未扣
0.6分,未按时完成的扣
0.4分,缺项的每项扣
0.2分
(六)同建同治工作(5分)结合州、县同建同治办每月下发的考评计分表检查,每出现一处成片成堆垃圾扣
0.2分,有零星垃圾扣
0.1分,在巡查时,限期不整改的,每出现一处成片成堆垃圾扣1分在州检中,直接影响县里排名在全州后三位的村每次以序扣分5分,4分,2分;在县检时,导致乡里排名在全县后三位的村每次以序扣3分,2分,1分在州检中工作效果良好,促使县在全州排名前三名的村,每次以序加3分,2分,1分;在县里检查中工作效果良好,乡被县排名全县前三名的村每次以序加2分,1分,
0.5分
(七)农业农村工作(9分)
1.林业工作(1分)搞好本村抚育、森林防火、乱砍乱伐、林权改革工作,每一项不到位扣
0.2分,上级验收检查通报一次扣
0.2分
2.水利防汛工作(1分)搞好本村山塘水库、地质灾害、溪道违章建筑的排查上报工作,每一项不到位扣
0.2分,出现重大事故被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扣
0.2分
3.畜牧工作(1分)积极协助畜牧站搞好本村各项动物防疫、能繁母猪、疫情调查工作,每不配合一次扣
0.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扣
0.2分
4.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分)积极协助农技站搞好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工作,每不积极配合一次扣
0.2分,经上级检查被通报批评一次扣
0.2分
5.经济管理工作(1分)搞好本村各项费用的核查发放协调工作,做到一事一议,做好村级管理费的管理与发放,成心造成过失,如有村民上访一次扣
0.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扣
0.2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发现违规行为每次扣
0.2分;积极配合参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如因工作不力、工作滞后问题较多被县通报的每次扣
0.2分
6.劳务经济工作(1分)按照乡下达的参加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农民素质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未完成任务的扣
0.2分,未开展培训的扣
0.2分
7.民政社会救助、移民和残联工作(1分)协助乡民政办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要求评准对象、讲究效果,每出现因低保或危房改造工作失误导致群众上访的,每次扣
0.2分
8.农合农保工作(1分)全面完成农合农保指标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扣
0.2分
9.国土管理及“两违”整治工作(1分)做好耕地占用的清理上报工作,经核实每漏报一处扣
0.2分;做好“两违”摸底调查上报,每漏报一例扣
0.2分八出勤参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5分)
1.村干部留村(2分)严格落实村干部联系效劳群众、轮流坐班和村级事务代办制度每月必须在村15天以上,原那么上赶集日和赶集前一天必须在村,缺一天扣
0.2分,特殊防预期间缺一天扣
0.2分,重大事项通知其返村未按时返村每次扣
0.4分;外出办事必须向驻村干部请假,超过3天向书记、乡长请假,如因去向不明,在安排中心工作或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找不到人的,一次扣
0.4分
2.村干部参会(2分)积极准时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无故缺勤一次扣
0.2分,请假一次扣
0.2分,迟到20分钟一次扣
0.1分,以乡考勤记录为准
3.各村必须完成每项临时性工作,未完成一项扣
0.2分
1.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值为100分,九项工作实绩考核占70%,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占20%,对村考核时乡班子成员考核占10%,对村干部考核时驻村干部考核占10%由乡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日考核为主,年终综合考核得出考评结果(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直接运用县委政法委综治民调中“对当地干部形象评价、对当地干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评价”两项指标分值进行折算)
2.根据年度量化考核排名先后进行分类定级,实行“以村排名定类别”和“个人实绩定等次”,按县文件比例,我乡确定“一类”村1个,“二类”村4个,“三类”村1个,村干部按职务类别分别为“一等”5名、“二等”20名、“三等”5名
1.综合考核结果直接与年终的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
2.根据绩效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一类”村“一等”、“二等”、“三等”的村干局部别按150%、120%、100%发放绩效工资;“二类”村“一等”、“二等”、“三等”的村干局部别按120%、100%、80%发放绩效工资;“三类”村“一等”、“二等”、“三等”的村干局部别按100%、80%、50%发放绩效工资评为“根本称职”、“不称职”的,取消年度绩效工资“三类”村或“三等”的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连续三年评为“三等”或连续两年评为“根本称职”的村干部,经组织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按有关程序免去其职务,免职后不享受正常离任生活补助
3.设立目标管理奖,根据村考核得分按上下评出年度村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名,各奖励2000元;根据村主干个人考核得分按五种类型分别评出先进个人各2名,各奖300元
4.如有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事宜,由乡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5.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