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关于教育系统绩效奖金分配管理的实施意见各中、小、幼、成、教育局直属单位根据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了标准学校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实施有效鼓励,建立符合学校自身开展要求的分配鼓励机制,现对学校绩效奖金分配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绩效奖金的管理,标准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建立与学校办学目标挂钩、与教职工工作实绩相匹配的绩效奖金分配制度,使教职工的收入与业绩、奉献紧密挂钩,更好地发挥收入分配的鼓励作用,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开展努力工作
二、根本原那么绩效奖金分配贯彻按劳分配、有效鼓励的原那么在对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实绩严格考核的根底上实施分配,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既要表达岗位差异,又要突出个人业绩,特别是要向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
三、范围对象本区教育系统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发放方法 绩效奖金分根底局部和绩效局部 一根底局部以“根本奖金”和“节日补贴”两种形式发放
1、根本奖金的标准统一,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节日补贴全年按元旦、春节、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五个节日一次性发放,标准统一,每个节日的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二绩效局部以“月度绩效奖”和“年终考核奖”两种形式发放
1、月度绩效奖的经费由区教育局按学校核定的在编在岗人数核拨,用于学校教师、职员和教辅人员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学校内局部配方案进行分配,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全年按10个月(不含
7、8月份)逐月核拨,今年的核拨标准为月人均300元,从9月1日起执行
2、年终考核奖的标准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结果而定,待学校年终考核和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束后发放年终考核奖的发放,应表达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实绩,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业绩拉开差距学校在制订具体分配方案时,教师、职员、教辅、工勤岗位的分配总额参照以下人均系数核定 教师为
1.5; 职员为
1.4; 教辅为
1.1; 工勤为
0.6
五、相关事项一绩效奖金标准的核定和调整,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工资增长幅度、本区经济开展和财政收入情况适时提出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执行二学校绩效奖金总额的核定和调整,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执行三年终考核奖的系数,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学校各类岗位年度收入水平的情况进行调整 四区教育局要加强教育资金运作的管理,对学校在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自筹资金的提取加以标准和调控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工资分配制度,对未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自行建立或扩大发放范围和对象的工资、津贴、补贴工程一律停止执行本意见实施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财、审计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学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七、本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上海市南汇区人事局上海市南汇区财政局上海市南汇区教育局二○○五年六月七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