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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卫生系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筹划方案为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龙政办[20xx]8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平安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标准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平安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平安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平安教育,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平安意识,提高广阔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平安生产基层和根底管理,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平安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各级各类医院主要包括
1、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
2、市级医疗单位市第
一、
二、三医院,市中医院,市皮防院;
3、各县(市、区)直医疗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有住院病人的其他县直医疗机构;
4、各乡镇卫生院;
5、各县(市、区)辖区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
6、各级各类医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正在建设的工程工程及设施;
7、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8、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
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平安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平安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开展医院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平安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
(3)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平安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平安监管责任不落实,平安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平安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平安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平安法制意识;
(2)宣传平安开展的理念,推进平安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平安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平安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平安事故企业或单位“黑”、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平安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月”、“平安生产万里行”、“海西平安开展行”、“平安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和医院主要负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