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市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篇【篇一】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化工事故的教训按照《XX市通川区平安生产委员会的通知》(通区安委(20XX)2号)和《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XX)38号)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区安委关于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通过政府持续精准、严格标准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平安水平,促进全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营造良好平安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严把拟建、在建工程平安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准入条件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开展战略和加快构建“5+l”现代产业体系开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工程,严禁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改、扩建化工、医药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工、医药产业及配套园区布局,严格执行平安防护距离要求,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坚决防范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整治范围此次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
四、工作时间安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中的工作时间安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五、重点任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督导,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高质量开展的有关举措
(一)严格用地准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工程,一律不批准用地禁止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严把“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用地关口,倒逼产能退出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一律不得进入供地程序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在长江干流及支流一定区域内禁止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的有关要求
(二)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化工医药产业布局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品拟建工程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且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
(三)严格工程审批,建立管制和纠错机制严格工程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对不符合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准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不予通过预审,并积极参与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的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
(四)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建设工程的违法用地,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要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违法用地作为执法监管重点,要充分利用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及12335举报等日常监管手段,及时发现该领域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立案调查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责任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平安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省、市、区关于当前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
(二)坚持工作标准,强化督导问责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片区所要依照工作职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指导、领导,坚持工作标准,按职责分工和整治任务的进度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要强化督导考核,将专项行动纳入平安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要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采取专项督导、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推进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监督和执法检查责任,“严、细、实”地开展整治工作【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XX〕18号)精神,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XX港“11·4”碳九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发生,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反三违”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平安隐患,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升本质平安水平,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88号)精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这次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突出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平安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责任整治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根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平安生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步骤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发动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气氛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以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广泛发动、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港口经营、废弃化学品处理、长输管道输送等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XX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期完成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3月底)适时组织开展百日行动专项督导、考评验收,固化经验做法,总结形成管控制度和机制,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组织机构保障、保障、物质资金保障、教育培训保障、平安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排查企业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不在位,或在岗在位不具备履行平安管理责任的能力的情况,坚决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有明白人来管明白事”,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有实际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责任的能力,企业的平安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坚决杜绝出租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和场所给他人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二)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以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催促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XX〕121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那么》(安监总管三〔xx〕103号)和国家相关标准标准,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不整改到位不能生产经营的原那么,对一般隐患要制定合理的整改时限并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管控
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摸排要再次全面地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理、长输管道输送从业单位的排查摸底,对照市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涉及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XX安委〔20XX〕26号)和市安办《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XX安办函〔20XX〕21号)要求,补缺补漏,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20XX年2月底要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各环节平安风险摸排,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分布档案并按要求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2.严格源头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条件、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在行政许可时严把平安生产、经营准入关,对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要求的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组织对所有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复查,但凡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直至撤消有关证照等行政处分
3.强化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工作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标准全面完成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平安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平安使用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XX〕74号)要求,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平安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平安整治
1.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各项平安管理措施;二是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平安标准》(GB30871-20XX),查制度、查操作规程、查作业票的审批、查现场作业,查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管理等,发现不按标准标准要求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三是是否严格对承包商的管理,有涉及承包商的企业,要有明确的平安管理协议,严禁承包再承包,各涉及有对外承包的企业,要把承包的工程清单上报市安监局报备;四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把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纳入检查内容;五是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平安运行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迫断、联锁等各类平安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六是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平安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及仪表系统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七是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平安风险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检维修作业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八是查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对“三违”行为一定要严格执法;九是查靠近边界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平安间距的合规性;十是查企业泄漏物料和事故污水是否会进入市政管网
2.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整治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分成二大类化工企业和普通工贸企业(即非化工企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企业内部设置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二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装置的平安间距、防爆、防静电、超限报警、紧急迫断、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等平安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三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四是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平安知识和平安管理能力,是否有按要求持证上岗;五是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平安标准》(GB30871-20XX);六是企业是否有使用没有“一书一签”(即平安技术说明书、平安标签)或者危险有害特性不明的危险化学品,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平安使用教育、卫计部门要开展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平安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标准设置、严格管理单位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
3.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整治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管控道路运输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催促从从业单位落实平安生产责任,严把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催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平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要加强外地车辆和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等违法行为水上运输方面,要严格落实航运公司经营资质和平安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危险货物船舶和船员管理,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危险货物集装箱现场监督检查,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那么,催促企业及时、标准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现场监管,催促、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标准化管理贮存场所、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内容要求,加强处置单位现场检查
5.持续开展其他领域(环节)平安专项整治一是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的平安专项整治;二是石化园区、工业园区要及时地调整区域布局,合理规划,尤其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开展平安专项整治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并全面推行使用应急处置“一图一卡一册”各地安监部门在受理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时,要对预案的审查程序、要素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把关要推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快速反响、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处置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会商制度,进一步充实专家库,重点包括化工、环保、海洋、平安等领域,为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指导,客观评估、确保现场处置及时平安、有序有效、确保信息公开更权威、更充分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藏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要系统梳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的类型、毒性和处置措施,加强培训,让干部熟悉掌握化学品相关知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要强化平时实战化演练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合作,通过更多的实战练兵,检验、磨合、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救援水平,整治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整治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整治力度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强化专家参与检查,强化有重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现场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平安生产隐患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严格行使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既要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也要纠正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已经注销许可仍在生产、经营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自查工作不严格、不认真、不到位的要一律顶格处理要把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打非治违、反“三违”作为加强监管的持久战、攻坚战
五、整治工作分工详见XX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职责分工表(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永宁常务副市长、肖汉辉副市长担任,市安监局刘烨明局长、张树武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监局(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协调、调度、整治、督查等工作,并将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将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对照《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的通知》(XX委发〔20XX〕20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技术支撑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平安生产专家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聘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效劳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加强技术指导,不断增强专项整治的科学性、实效性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平安生产根底好、管理水平高、设备设施先进、本质平安水平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典型,积极发挥平安管理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用典型诠释工作标准,以典型引领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组织互相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成效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催促和指导检查,推动广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各项有关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通报,并将督导情况列入20XX年平安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该县(市、区)党政领导或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期间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的,一律以市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对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亡人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时间进度安排,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每月1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个月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每月1日报送一起典型案例,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工作成果验收(验收标准将另行制定)20XX年6月30日未通过验收的,市安委会将进行挂牌督办,继续催促整治工作到位20XX年年底未通过验收的,将实行平安生产“一票否决”【篇三】为确保建国70周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迎接建国70周年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XX〕94号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XX〕29号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平安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平安管理和外部环境平安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平安“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平安风险——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平安生产承诺、全员平安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平安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坚决关停平安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平安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5月底至6月上旬,各市、县市、区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进行发动部署,并根据本地实际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异地重点执法检查6月份,组织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7至10月份,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平安“体检”,逐家形成平安“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应急管理厅组成检查组,对各地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9至10月份,各市、县市、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催促企业整改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平安“体检”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究制定后续工作措施
三、整治内容和措施一组织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平安管理和外部环境平安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平安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平安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缺乏的,必须聘请平安专家或者平安中介效劳机构进行平安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报属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二组织开展平安“体检”式检查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平安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那么,制定,列出企业,从红、橙、黄、绿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平安“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平安生产管理根底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平安“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平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平安效劳机构,必要时从省外聘请专家或者平安效劳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平安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那么,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工程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平安“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分、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分别由县市、区报市应急局、市报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平安“体检”要突出抓好以下整治内容
1、全员平安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平安培训方案,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平安、技术、生产负责人的平安履职能力,平安管理人员和部门、车间负责人的平安管理能力,岗位作业人员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是否符合平安生产要求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平安标准》GB30871-20XX,是否建立特殊作业平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现场抽查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档案资料,抽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特殊作业的审批人、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特殊作业平安规定知识和本企业的动火区域划分、受限空间台账等情况
3、开停车、试生产和变更管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平安试车工作标准》,是否将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和落实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变更管理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原那么上不得进行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
4、反“三违”行动是否建立反“三违”工作机制和管理标准,列出重点“三违”行为目录,实施全员、全过程反“三违”,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违章曝光平台,实现检查、曝光、整改、考核一体化管理,根治违章顽疾,消除人的行为隐患,严防“三违”问题引发事故
5、外包工程管理是否严查承包单位施工资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等;是否对外包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平安技术交底和平安教育;是否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平安监督;是否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进行统一平安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三关停处分一批平安不达标企业各级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平安“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分企业,依法撤消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分,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平安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的;存有重大平安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
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平安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平安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经过正规平安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有毒气体和爆炸性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平安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迫断功能的;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
3、依法处分一批存在隐患企业对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平安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设工程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标准;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平安协议;存在“三违”问题;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等行为,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处分四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对平安“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省、市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凡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分、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五落实平安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平安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平安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那么,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平安生产承诺、全员平安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平安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六开展明查暗访、“回头看”检查、异地执法检查省应急管理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明查暗访,通过媒体曝光,对各地平安“体检”和企业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三违”问题等进行抽查;组织异地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地区和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各市、县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平安效劳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催促企业整改落实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和乡镇、街、村居、社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工程未经平安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八严格实施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视情对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设区的市实行“一票否决”发生2起较大事故的;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生死亡3人以上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较大爆燃事故的;发生致人死亡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2处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致人死亡爆燃事故的;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平安生产“黑”管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平安事故的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平安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方案各市工作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二用好“体检”成果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平安“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平安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平安风险要建立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追溯制度,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三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缺乏每个月月底前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区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平安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分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篇四】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平安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XX〕18号)、《XX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X安办〔20XX〕17号)、《南安市平安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南安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XX〕38号)要求,自即日起在我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以及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等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平安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平安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问责的问责,真正让平安执法长出“钢牙利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平安生产工作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
(二)
(三)消防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住楼及群租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治理等关键环节,采取行业督查、网络排查、单位自查、专业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查单位消防平安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八查单位未依法强化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应急装备建设问题;九查未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问题;十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未配备防护和救助装备、未常备企业总平面图和数字化控制系统流程图等应急处置所需资料问题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平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要求具体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催促企业自查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到达辖区内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平安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二)专项执法检查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根底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催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影响周边企业单位平安
(三)重点执法检查省、XX市、南安市和我区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平安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平安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平安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当前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然任重道远,进一步增强平安生产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平安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狠抓各项平安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打好重大平安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行业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表达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平安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和最严肃的问责,铁腕整治企业平安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格平安隐患整改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但凡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但凡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平安风险、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一律尽快关闭,依法撤消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专项执法检查自查自改走过场、平安隐患整治不落实的企业,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分;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平安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同时,要坚持分类监管,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格跟踪管控,强化历年遗留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历年来各级各部门平安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在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发现的平安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平安隐患,要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平安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催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强化追责、问责;对不能保证平安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加强跟踪复查,强化现场管控,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坚决防范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四)强化专家指导效劳,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有关单位要集中监管部门、效劳机构、大型企业等方面专家力量,根据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分门别类成立专家指导效劳团,共同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增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要发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平安生产专家库作用,建立专家效劳企业常态化机制,解决企业自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查的成效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播放警示公益广告、举办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鼓励发动广阔企业从业人员和家属举报平安风险隐患,及时帮助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内部的平安隐患问题
(五)强化监督考核问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有关单位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问题,要及时以向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发出工作建议函,催促认真进行整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等对策措施,推动解决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因平安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企业主体责任不履行,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整治不落实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决纳入集中教育对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提高他们的平安法治、依法履职意识国务院安委会即将开展的省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将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篇五】近年来,我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以下简称“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省内外较大及以上生产平安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充分暴露出局部企业平安生产法治意识薄弱、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平安投入缺乏、平安风险辨识不深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平安管理滑坡、教育培训走过场、企业本质平安水平低下,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贯彻平安开展理念有偏差、职能职责不细化、齐抓共管不力、监管企业底数不清、工作能力缺乏、监管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也反映出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根底依然薄弱,平安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平安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距新形势下国家和人民群众对平安生产的要求和期望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平安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2年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平安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通过政府持续精准、严格标准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平安水平,促进全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开展先行区营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平安事故,遏制较大平安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以下简称“三重一高”)等较大以上平安风险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平安可控;较大以上平安风险环节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治着力提升政府及部门的平安监管效能、企业的本质平安水平和平安管理能力,大力推动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高质量开展通过专项整治等系列工作,提升一批企业、淘汰一批企业,努力使全区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专项整治范围全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重点整治以下企业
(一)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以及平安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为橙色(c级)和红色(d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非平安生产许可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四)涉及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的油气管道企业
四、工作时间安排全区用约2年时间(20XX年5月至202X年2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重点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9月)通过摸清相关企业底数、全面开展平安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平安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平安准入、加强化工过程管理、“回头查”事故追责落实情况、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及部门、企业平安生产责任等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较大以上平安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底线
(二)第二阶段全面深化整治阶段(20XX年10月至202X年12月)在前阶段整治根底上,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政府部门平安监管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平安水平,推进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高质量开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X年1月至202X年2月)各级各部门、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成果,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提炼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重点任务根据平安生产“属地分级”原那么和“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开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人事编制和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监管行业领域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督导,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高质量开展的有关举措
(一)严把拟建、在建工程平安准入关1.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市、区产业开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在沱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工程,严禁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改、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采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使用设施储存重点监管危化品或危化品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工、医药产业及配套园区布局,严格执行平安防护距离要求,严禁在沱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立即对现有医药园区、存在化工企业的工业园区进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园区平安容量,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降低园区风险,防止风险外溢〔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工管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2.加强新建工程平安条件审查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准入条件,防止不平安产能落地加强对非平安生产许可类的化工、医药建设工程准入管理〔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3.强化在建工程“三同时”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对所有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开展“三同时”的工程要立即停止建设,完善相关手续前方可重新建设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进行平安可靠性论证;严禁在工业化化工生产装置上直接进行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新建、在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化工(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以下简称hazop分析);已开展平安设施设计但尚未进行hazop分析的建设工程,一律停止建设〔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科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二)强化在役企业平安管理4.全面摸清企业底数要全面摸清化工、医药行业生产、储存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企业情况,掌握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产品品种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掌握储存企业储存介质、运输企业承运资质等情况〔责任部门区经科信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5月底前完成〕5.全面开展企业平安生产条件现状评估和岗位平安风险辨识工作所有化工、医药的生产、储存、运输等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平安生产条件现状评估,重点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平安联锁和平安仪表系统符合性;全面开展岗位平安风险辨识、评估,绘制平安风险分布图,编制平安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管控责任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面开展平安风险评估诊断工作,进一步完善更新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平安风险分布电子图和明细表),进一步深化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对无正规设计的“两重点一重大”在役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平安设计诊断,提高装置的本质平安水平形成的企业平安生产条件现状评估报告和岗位平安风险辨识报告报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经科信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6.全面催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具备平安许可条件取得平安相关许可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应持续具备平安许可颁证条件按照最新有效适用的标准标准要求,全面检查企业平安生产根本条件是否到达标准并良好运行对没有到达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平安的,一律停产整改〔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7.持续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加强化工过程平安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88号)、《化工企业工艺平安管理实施导那么》(aq/t3034—xx)、《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平安标准》(gb30871—20XX)等要求,持续加强企业生产作业过程平安管理催促企业建立物料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物料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和考核,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加强企业“三废”处理的平安管理,保证危险品运输、装卸、清洗等环节运行平安〔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经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8.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对照检查,扎实推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治理深化提升与总结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经科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9.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墨西哥“1·18”成品油管道泄漏爆炸事件教训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成品油管道保护和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XX〕10号)等要求,全面摸清成品油等油气输送管道分布和存在的各类平安风险,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实施重点精准监管,及时排查各类平安隐患并整改到位〔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10.持续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诊断,严格按照隐患治理期限、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区经科信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11.开展既往整治工作“回头查”对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平安水平专项行动”“黄磷、氯碱、合成氨、电石、溶解乙炔和液化天然气行业生产企业平安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平安隐患整治攻坚”等工作效果组织开展“回头查”,查看既往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工作有无遗漏,着力查漏补缺、整改提升〔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经科信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12.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相关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并将生产、储存、使用化学品根本情况和应急预案等向所在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三)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3.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按照《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雁江区关于建立完善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资雁府办发〔20XX〕11号)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整顿违规违章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14.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20XX年以来化工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的,要从严从重倒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完成〕15.强化第三方机构管理健全对平安评价、设计等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评价、设计等行为的平安评价机构、设计单位,及时向其许可部门反响意见,积极协助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平安开展长效机制16.进一步细化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相关部门职能配置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涉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监管的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对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持续推进〕17.不断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拿出硬招实招,切实解决化工平安监管力量缺乏、保障不力等问题采取集中培训、执法比武、平安专家指导效劳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平安监管人员的业务与水平〔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18.持续改良监管方式方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精准执法,既要加大处分特别是事前处分力度,又要坚持执法与效劳并举合理划分市、县监察执法范围,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企业信息档案系统,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20XX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19.全面推动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平安高质量开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平安水平,推动全区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责任部门区经科信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时间要求工作持续推进〕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