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借款合同word协议借款合同范本word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范本word协议,以昭信守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邮政编码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ず牛篲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期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货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货款用途为.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当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那么,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当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二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方; 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根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局部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归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局部,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方案、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给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方案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借款合同范本word协议3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归还日不在结息日,那么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
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根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
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缺乏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当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当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根底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局部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根底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当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当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局部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当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