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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原材料采购合同书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原材料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原材料采购合同书协议 合同编号 立合同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材料名称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局部,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那么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反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局部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局部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当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前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那么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局部总值的万分之三作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局部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局部总额x%的补偿金 第七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局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局部履行,并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那么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那么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 经办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以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局部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那么,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丧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当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当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当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当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那么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当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