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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担保人开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年月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当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房产之局部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以下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开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期限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开展商之账户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归还方式,共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那么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那么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月供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还款期数=款额1十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局部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局部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局部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地产之权益抵押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置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