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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劳动仲裁申请书合集9篇【精华】劳动仲裁申请书合集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收集的劳动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女,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XXX市美兰区下洋村×××号 被申请人海口×××市场管理 住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
1.请求确认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12×【『850÷
21.75』×10×3+『850÷
21.75』×104×2】〕;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2×『1471÷
21.75』】×11〕;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2×『1471÷
21.75』】×13×2〕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
7.00-
11.
00、下午
16.00-
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
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置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屡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X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日期 申请人:武汉市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号码 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号码
1、判决撤销硚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当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清洁综合效劳工程承接该工程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工程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X,男/女,汉族(或具体的少数民族名称),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XXXXXX 被申请人XX,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月平均工资xxxx元*x个月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加班费共xxxx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
2、休息日加班费xxx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xx一职至今xxxx年xx月xx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xxxxx,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xx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外,星期
六、日还要求我加班,平均每月星期
六、日x天以上公司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加班,我早上x时x分上班,直到x时x分下班,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x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x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xxx元xxx年x月x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xx元为基数计算,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x元xxxx元/
21.75*
1.5倍*x个小时*x周*xx个月*x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xxxxx元xxx元/
21.75*2倍*x个小时*x天*xx个月*x年未付为此,我屡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如下: 此栏申请人××,××,××,出生年月日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0×年×月至200×年××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 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市区路号联系 被申请人,住所地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年6月至201年6月加班费共
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
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
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
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
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年6月至201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年6月至201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
18670、34元(940元/
21、75x
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
24893、79元(940元/
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屡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年月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联系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当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
3.工资条复印件;
4、律师代理费收据 申请人————性别——年龄————住址——————被申请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诉人工资————元
2.被申请人承当仲裁费用 ——————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浙江省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浙江省XXXX公司住所地浙江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请人二XXXXX住所地嘉兴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请事项 1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X月工资2500元 2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1808元 3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双倍工资9000元 4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8000元 5裁决二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会养老保险1350元及补缴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额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3760元 6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17400元 7裁决二被申请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3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一将申请人派遣到被申请人二处,从事XXX工作,经申请人屡次要求,被申请人才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二处,平时工作尽心尽责,每天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X月XX日,被申请人二无故解除用工关系,也没有结清20xx年X月份的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也未发放 申请人认为,二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仲裁申请,望仲裁委查清事实,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秀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0X年X月XX日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仲裁反请求
1、请求裁决被反申请人与反申请人办理自动离职手续;
2、请求裁决被反申请人退回公司多支付的工资款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陈伍妹自入我公司以来,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自20xx年2月起,我司依被反申请人的请求在普宁市开设分厂,并由被反申请人负责分厂生产业务我司每月按被反申请人要求向分厂发送原材料,分厂员工的工资由被申请人负责发放,工资款由我司每月向被反申请人账户转账汇款但被反申请人在工作期间,并未按公司要求交付加工后的成品,我司为此多支付了工资款人民币元,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也导致了我司的巨大损失20xx年8月份,我司因无力承受巨额亏损撤销分厂,并要求被反申请人配合我司搬迁分厂的设备和原材料返回但被反申请人在我司的强烈要求下,未移交所领用的公司原材料,价值共计人民币元,亦未返回正常工作岗位, 被反申请人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委提起仲裁反申请,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二零xx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