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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平安管理标准 为加强烟火爆竹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根据《平安生产法》和《平安生产许可证》,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等管理,提出烟花爆竹企业平安生产应满足以下平安生产标准要求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平安投入应符合平安生产要求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平安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平安生产条件
7.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当设计和测绘工作 2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样、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3设计图样和测绘图样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平安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3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在平安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1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平安评价
1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建设、生产和经营中,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标准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