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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章程范本工商局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标准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条为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股份 第三条公司住所杭州市区县、市路号 第四条公司以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杭州市工商局登记,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股份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后生效 如属募集设立,那么第八条的表述如下 第八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经创立大会通过,在公司后生效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条本公司资本为万元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元,本公司资本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请填写发起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股,其中首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资本的% …… 发起人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股,其中首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公司制订章程时最好对“重大资产”作出定性定量的规定;
13、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那么具体列示,假设没有那么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大会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月召开
2、临时会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缺乏《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那么具体列示,假设没有那么删除本项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那么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如属募集设立,那么增加以下表述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2、会议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那么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那么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那么删除本章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董事会成员五至十九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那么应在章程中载明],也可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职工代表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章程第十二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以外的资产作出决议;
1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那么具体列示,假设没有那么删除本项 第十七条董事每届任期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至少二次,具体召开几次由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分别为每年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那么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会议表决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会议记录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当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说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那么应在章程中载明],也可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职工代表人职工代表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