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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L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机构
2.3队伍组织体系
2.4专家咨询机构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
1.1预警分级
3.
1.2预警发布
3.
1.3预警响应
3.2林火监测
3.3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6需要毗邻省、市、县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7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指挥所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指挥所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负责指挥;预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报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或由市森防指决定指挥权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
2.1扑救火灾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应立即就近组织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和有实战经验的村级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应当加以制止2扑火规范要求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指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3扑火装备调度根据扑火实际需要,依据全县跨乡镇增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地调配
4.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4.
2.3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
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
2.5保护重要目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林区内的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电力设施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包括引水灭火设施在内的必要消防设施、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一般宽度为50米以上
4.
2.6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
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
2.8火场清理火灾扑灭后,属地乡镇(办事处)应当组织好当地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明确责任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离
4.
2.9应急结束在火灾全部J卜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部所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并函告有关方面
4.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局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早期处理,调查肇事人员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m级、H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
4.
3.1IV级响应
4.
3.
1.1启动条件初判发生无人员伤亡的一般森林火灾且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跨乡镇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县森防指副指挥应急管理局局长决定启动IV级响应
4.
3.
1.2响应措施县森防指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加强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带工作组赶赴火场;县林业局、公安局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火案调查取证,做好火案侦破工作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火灾相邻单位的森林扑火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4视情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
3.2IH级响应
4.
3.
2.1启动条件初判达到较大或有1人重伤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县森防指常务副指挥分管林业副县长决定启动DI级响应
4.
3.
2.2响应措施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县森防指副指挥应急、林业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县政府分管林业副县长视情到现场指导成立县扑火前指并设立相关工作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必须由县扑火前指下达命令,县森防办协助调度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快速响应配合做好扑火救灾工作;根据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单位申请,县森防指调派专业、半专业队伍增援;视情按程序报请调派省应急航空救援飞机进行扑救县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县公安局负责落实对火场周边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火场周边治安秩序,确保相关救援力量快速到达现场
4.
3.3H级响应
4.
3.
3.1启动条件发生1人死亡或2人重伤的森林火灾;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县森防指指挥常务副县长决定启动口级应急响应
4.
3.
3.2响应措施在m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县森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赶赴火场第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县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场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按照跨县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申请组织调动驻衢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县域支援扑火工作的调度顺畅,申请县人武部、县武警部队指派联络员参与调度联络工作;县气象局实日甜是供火场气象服务,有条件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协调县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根据实际需要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
3.4I级响应
4.
3.
4.1启动条件发生2人以上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人员重伤的森林火灾;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收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县内扑救力量已不足不能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县森防指向县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
4.
3.
4.2响应措施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县主要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市森防指领导赶赴县扑火前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制订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加强保护高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6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的引导;按照市森防指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的保障工作
4.
3.5提级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在重要节假日及重要会议召开期间应急响应等级上升一级;森林火灾发生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电力设施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的/直接启动ni级响应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一般性森林火灾火灾扑灭后由县林业局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县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县公安局负责伤亡鉴定跨乡镇的森林火灾,由县森防指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损失达到省、市、县责任追究办法相关问责规定或造成扑火人员伤亡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由县森防指牵头,组织纪委监委、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组,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党纪政务处分建议,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5.2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灭火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县森防指县森防指向县政府和省、市森防指上报较大、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由县林业局、公安局依法查处;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xxx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为主,以应急和群众森林防灭火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在重点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的同时,重视应急和群众森林防灭火队伍的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类森林防灭火队伍要在县森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需要跨乡镇增援扑火力量时,由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森防指批准,实施跨区域增援相关扑火费用参照《XXX县森林火灾扑救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开森防指〔2020〕7号)
6.2运输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加强现场的交通管制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
6.3技术保障建立县、乡、村的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必要时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设立临时基站,为扑火指挥提供通信网络覆盖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及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防扑火作业县林业局应用无人飞机进行火场侦查,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县应急管理和林业局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个领域技术人员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4物资保障实行县、乡二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度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必要时县森防指有权紧急调用各森林防灭火单位的储备物资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各森林防灭火单位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6.5资金保障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对较大、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XXX县公共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7.附则
7.1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4.2响应措施
4.
2.1扑救火灾
4.
2.2转移安置人员
4.
2.3救治伤员
4.
2.4善后处置
4.
2.5保护重要目标
4.
2.6维护社会治安
4.
2.7发布信息
4.
2.8火场清理
4.
2.9应急结束
4.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
4.
3.1IV级响应
4.
3.
1.1启动条件
4.
3.
1.2响应措施
4.
3.20级响应
4.
3.
2.1启动条件
4.
3.
2.2响应措施
4.
3.3H级响应
4.
3.
3.1启动条件
4.
3.
3.2响应措施
4.
3.4I级响应
4.
3.
4.1启动条件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I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以上、以下、多日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多日指三日以上
7.3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森防办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县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应对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4预案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森防办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342响应措施
4.
3.5提级响应措施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技术保障
6.4物资保障
6.5资金保障7附则
7.1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7.2以上、以下、多日的含义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制订与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L1编制目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衢州市森林消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衢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县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县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暂行办法》《XXX县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县政府是应对本县行政区域内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协调和支持
(3)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的各单位,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
(4)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思想、物资和工作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是全县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指挥,县政府分管林业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人武部政委(或部长)、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指挥县森防指下设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为日常办事机构,县森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森林防灭火彳壬务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和县林场(以下简称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工业园区、住建局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2.2扑火指挥机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各森林防灭火单位负责指挥跨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防指组织指挥跨毗邻省界、县界较大、重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省、市森防指指挥,并建立省、市、县际间沟通协调机制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发生森林火灾时发生地的森林防灭火单位应在交通、通讯方便,能纵观全局、绝对安全的火场附近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所)(以下简称扑火前指)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火情难以控制,需跨乡镇增援时前线指挥部设立后勤保障组、通讯保障组、带路向导组、交通秩序维护组、火情侦察组、火因调查组等增援队伍必须到前线指挥部集中报到服从统一指挥,按照前线指挥部指令开展扑救,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擅自行动、擅自撤离
(1)后勤保障组,做好食物保障,输送后勤物资等,由属地乡镇(办事处)负责
(2)通讯保障组,做好通信联络和电力保障,保证各项指令、火情动态及时准确传递,由属地乡镇(办事处)以及电力、通信企业负责带路向导组安排人员引导扑火队伍快速进入火场,由属地乡镇办事处负责交通秩序维护组维持秩序疏导交通设置路标由县公安局、属地乡镇办事处负责火情侦察组,负责观察不同方向的火情信息,及时报告扑火进展和火势变化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负责火因调查组,对森林火灾起因、肇事者情况进行初步调查,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负责军队、武警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
2.3队伍组织体系扑救森林火灾队伍组织乡、村二级森林防灭火队伍由当地森林防灭火单位负责组织;县级森林防灭火队伍由县森防指负责调度;实行县、乡、村三级队伍联动,统一指挥商请县外森林防灭火队、衢州驻军等支援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申请调度,航空扑救支援需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同意
2.4专家咨询机构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库,为森林火灾应急:n俄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县专家库由县森防办负责组建和联系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3.
1.2预警发布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气象局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钉钉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防指向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
1.3预警响应当连续多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二级,经研判会商后,视情发布蓝色预警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当连续多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三级,经研判会商后视情发布黄色预警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加强林区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扑火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专业、半专业伍进入待命状态当连续多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四级且未来天气仍持续连晴无雨经研判会商后视情发布橙色预警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当连续多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且未来天气仍持续连晴无雨经研判会商后,视情发布红色预警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并根据天气变化,县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县森防指视情对各森林防灭火单位就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林火监测县森防办根据国家、省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报告及时督促各森林防灭火单位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县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信息报告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森林防灭火单位要按照《浙江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办法试行》《衢州市森林火情信息报送处置操作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上报至县森防指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区域和相邻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单位出现以下重要火情之一时,县森防指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时通报县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较大以上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