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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科学应对森林火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危害,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X市森林防火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和莱州市、莱西市境内发生的可能向我市林区蔓延高度危险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5风险评估
1.
5.1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分析xxx市现有森林面积约
129.8万亩,其中山林面积约30万亩,主要分布在大泽山、旧店、店子、东阁、李园、云山、古山见、明村八个镇(街道)和国有大泽山林场大泽山山脉属山东省重点森林防火区林木结构分析我市山林以松类针叶纯林为主,树种可燃性强;加之多年封山育林积累,林内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潜在风险较高气候条件分析我市地处山东半岛,属北温带季风气候,秋、冬、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多且持续时间长,较易发生森林火灾
(3)市政府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严禁野外用火
(4)基层护林员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严禁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
(5)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停止轮休,延长护林巡查时间市、镇(街道)、村(社区)和营林单位防火工作人员有人24小时值守,掌握调度火情
(6)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火险形势,市、镇(街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进入备战状态,扑火通信、车辆、机具设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到位,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进一步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3.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4小时全员备勤,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
(2)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加强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地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
(3)市政府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进行野外火源巡查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基层护林员悬挂红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火险等级极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
(5)森林防火视频监控24小时开机,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台(哨)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值守人员双岗在位,增加观测密度,实行24小时观测林火护林员全员全天在岗,及时掌握发现火情市、镇(街道)、村(社区)和营林单位防火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掌握调度火情
(6)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火险形势,市、镇(街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进入临战状态,并切实按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规定,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及时果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全面做好防护准备工作4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发布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当前森林火险趋势,根据危险程度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森林火灾或危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的部门(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信息报告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1报告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单位、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受理和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的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布置应急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2报告时限和程序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立即进行信息核实,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40分钟内通过金宏上报书面报告紧急信息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预警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也应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进行报告,40分钟内通过金宏上报书面报告3火灾报告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信息来源、火情态势、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森林火灾的初判级别,己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8331519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由市森林防火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是森林防火火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5.4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对国家、省、青岛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25分钟内按规范要求反馈信息6应急响应1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村(居)、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火灾现场周边无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森林火灾时,接报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同志要按照相关预案、各自职责以及领导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应急力量和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2分级响应
6.
2.1四级响应当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发生火灾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研判建议,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协调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对于一般森林火灾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分管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到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发生火灾的镇街政府迅速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随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森林火灾,发生火灾的镇街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开设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各扑火力量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立即就近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3)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具体带队扑火指挥人员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掌握火场天气情况,察看地理环境、火场态势和火情变化,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选定安全避险区域和撤离路线,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设置安全员,负责扑火前检查参加扑火人员携带防护机具和配备紧急避险装备情况,接近火场时观察可燃物、地形和气象条件等情况,扑火过程中预判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征兆,并及时报告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森林火灾,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2三级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研判建议,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1)森林火灾面积初判达到较大森林火灾;
(2)万亩以上山区、国有林场1小时、其他林区2小时森林火灾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上级支援;
(4)发生在区(市)、市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5)根据火场各种情况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森林火灾指挥协调当火情进一步发展,根据总指挥命令,成立前线指挥部,指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增援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灭火队伍投入战斗,同时向全市森林灭火队伍发布动员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火灾发生地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应当赶赴现场或到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对于较大森林火灾中的敏感火灾、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火灾和财产损失较多的火灾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到现场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在四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火灾发生地组建市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根据请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镇(街道)扑火力量增援火灾扑救,其他镇(街道)做好支援准备
(2)气象部门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申请青岛市森林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4)随时向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
2.3二级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研判建议,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启动二级响应
(1)森林火险达到黄色或橙色预警等级,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的森林火灾;
(2)万亩以上山区、国有林场2小时、其他林区4小时森林火灾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3)发生威胁居民区或重要目标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5)发生森林火灾时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6)根据火场各种情况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森林火灾指挥协调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森林防火火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协调处置,调度市森林消防大队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消防专业队参与灭火战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进驻前线指挥部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变化情况,做好人工降雨准备,并向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作出增援请求处置措施在三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研究扑火和保障工作措施,部署各成员单位的扑火任务,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向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出支援请求视情调集其他区(市)扑火力量支援扑救
(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拨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4)根据需要,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加强伤员救治,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6)根据需要,向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森林消防飞机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7)视情协调武警、驻平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增援火灾扑救工作
(8)加强舆论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2.4一级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研判建议,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启动一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涉及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森林火灾;
(3)根据火场各种情况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森林火灾指挥协调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协调处置,青岛市政府、省政府、国家成立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处置处置措施在二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
(2)协调武警、驻平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增援火灾扑救工作
(3)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组织通信、电力、公路等单位,抢修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根据实际需要,请求青岛市、省或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消防飞机支援扑救,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6)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3扩大响应如森林火灾的事态进一步扩大,超出XXX处置能力时,在当前响应先期处置基础上,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请求支援,在其指挥下开展工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实时判明火情蔓延态势,根据现场扑火需要协调动用民兵预备役、驻平部队参加扑火部队参加救火时,官兵的扑火指挥工作由所在部队首长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一旦达到向青岛请求支援条件,应立即向青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6.4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6.5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将其送医院治疗,对重伤人员及时实施异地救治必要时卫健部门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6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7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8应急联动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周边区(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健全与属地上级驻平单位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9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1)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要全力以赴组织扑救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除森林消防专业队和护林员必须参与扑火外,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组织200人以上的扑火预备队伍参与扑火;其他山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组织50人以上的护林员队伍随时准备增援
(2)市森林消防大队和镇街森林消防专业队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突击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直接调度指挥
(3)跨镇(街道)调动政府组织的扑火增援力量参加扑火的指令由分管副市长或其委托的负责人下达;跨镇(街道)调动森林消防专业队参加扑火和全市内调配灭火机的指令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或分管局长下达被调动跨镇(街道)参加扑火的人员应由镇(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并自带风力灭火机和2号工具、铁锹等有效的灭火机具接到指令后,路途20公里以内的,1小时内赶到现场,其他最迟1个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火场后,带队领导应首先向下达指令的火场指挥人员报告到达时间、带队人员和队伍器械情况,按照火场指挥人员的统一调度,有组织地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6.10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扑火作战和休息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11火场清理明火扑灭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起火单位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按照每20米火线不少于1人的标准安排足够的力量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有条件的,要使用水资源对火场彻底清理,防止死灰复燃
6.12应急结束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无必要继续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由分级响应启动单位负责适时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处置各有关单位,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1信息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或者授权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不实、虚假火灾信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2舆情引导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启动舆情引导机制,由市委宣传部专人负责,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搜索和专业舆情监测等渠道,及时掌握森林火灾舆情状况,并进行分类整理;对重要森林火灾舆情及时进行核实和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8恢复与重建1火灾评估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林木损失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调查、测算;损失森林资源的价值评估,由价格认证主管部门和市应急管理局、镇街共同负责;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其它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和价格认证主管部门协调第三方进行评估2火案查处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快侦、快破3工作总结其他因素分析我市林区涉及222个村(居),林中有村,村周有林,林田相连,火源管控难度大;林内、林缘墓地600余处,坟头45000余个,祭祀火患突出;群众烧地堰、点坡火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屡禁不止;大灰路东西横穿大泽山林区核心区,存在路人丢烟蒂、机动车排气筒喷火等引发森林火灾风险;茶山风景区、大泽山风景区等旅游景点,人流量大,进山人员成分复杂,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客观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5.2森林火灾灾害性分析森林火灾烧毁森林,导致林分密度降低,森林结构破坏,可利用价值和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作用降低,危及生态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还可烧毁林内各种建筑物和生产生活设施,甚至威胁林区内村落以及附近生产点和居民点安全,具有极大危害性6森林火灾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个级别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或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死亡30人以上的,或重伤100人以上的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lx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x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K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管理局局氏和市公安局分管副局K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武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教育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0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4灾后重建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要主动配合,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灾民安置,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9应急保障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扑火指挥所的调度,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要时启动其内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高效
9.1交通保障公安、交通及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迅速规划开辟扑火绿色通道,加强路面管控疏导,安排专人在重要路曰予以引导,确保道路畅通2通信保障联通、移动、电信等通信单位和无线电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固定电话、手机、无线对讲机联络畅通3物资储备保障市森防指办公室应建立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主要有扑救机具、设备和通信工具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都应按照要求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4后勤保障应急处置期间,食品、饮用水等生活保障原则上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涉及多处镇(街道)的,根据扑火队伍分布情况由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保障当发生较大级别及以上火灾并超出镇级保障能力时,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同意由商务、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予以保障5医疗保障卫健部门要安排足够的急救车辆和医疗人员到现场负责医疗救护
9.6技术保障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必要时实施人工降雨;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9.7治安保障公安部门会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调查火因的同时并负责火场周边相关的治安保卫工作8队伍保障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重视群众扑火力量的组织,注意吸收志愿者参与应急处置,保证有足够的扑火预备队伍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10宣教培训与演练1宣教培训各镇(街道)、村(居)和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等多种渠道以及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火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市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森林火灾的避险知识教育
10.2演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本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各镇(街道)、村(社区)和森林经营单位等,根据需要至少每年组织1至2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11责任追究对火灾肇事者,由公安、应急管理和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火灾扑救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森林防火责任状及相关规定执行12附则
12.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成员单位、村(居)、森林经营单位,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办法,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根据《X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及演练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适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
12.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团市委、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XXX分局、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分管领导和有森林防火任务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方针政策和部署安排,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协调做好一般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应急处置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较大以上火灾先期处置工作;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需求计划;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和XXX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安排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完成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推动全市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和xxx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安排,以及上级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森防指的工作要求;分析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协调解决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研究提出市森防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市森防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森林防灭火督查等工作,组织一般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火灾事故查处督办工作;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要求,做好《x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预警机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3前线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建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前方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前指的统一部署,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前指总调度长根据火情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战区指挥员由前指总调度长指定前指主要职责统筹火场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前指总调度长负责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战区指挥员负责所属火场分战区的组织扑救工作前指视情成立扑救指挥组、综合协调组、火情侦察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等,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1)扑救指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气象、消防和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掌握报告扑火进展情况
(2)综合协调组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宜,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做好火情报告等工作
(3)火情侦察组由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火场侦察,提出扑救建议;组织人员看护扑救灭火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应急、自然资源、融媒体中心负责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舆情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商务、交通、供电等单位,组织供应扑火物资、交通、电力及扑火人员所需食品、饮用水等供应
(6)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民政和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疏散、撤离火灾周边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7)火案调查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监察、应急管理等部门及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进行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气象服务组由市气象局牵头负责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必要时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9)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现场人员的伤亡情况,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救护受伤人员
(10)善后处理组由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应急、民政以及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救助、安抚等善后事宜
(11)专家咨询组由市森防指办公室聘请3名以上有丰富森林扑火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组成咨询组,负责对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提出指导和咨询意见
2.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以及各成员单位“三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森林灭火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负责森林火灾火险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管理、训练工作;指导镇级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根据响应级别,联系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负责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级森林火灾综合救援演练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火灾发生后,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紧急转移群众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提请市政府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召开全市森林防火会议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工作市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宣传报道,根据灾情,按照指挥部安排,组织新闻发布会指导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市委统战部指导督促全市性宗教团体做好林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市学生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放火烧毁森林、失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犯罪案件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公墓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做好林区墓地的殡葬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绿地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工作以及林区在建工程的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部门管护国省干线行道树及绿化景观的防火工作;协助做好应急物资运输工作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协调做好灭火水源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直升机灭火取水保障工作,配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以水灭火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市商务局负责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指导做好A级旅游景区受灾游客的疏导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森林火灾发生地卫健部门参与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和利用广播、电视等向社会及时无偿发布高火险警报和森林防火公益宣传信息,向社会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市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预备役、民兵等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团市委负责对全市青年团员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市气象局负责制作并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提供火灾现场气象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灭火作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xxx分局负责森林火灾灾后环境监测工作市供电公司负责林区内输电线路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负责组织恢复被破坏的电力供应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火场通信畅通,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免费短信温馨提示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灾区群众疏散安置工作;完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3监测预测1森林火灾预防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林区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开设防火阻隔带推广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2火险预测预报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根据山情、林情、社情,结合中国森林防火网有关信息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险综合分析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并及时发布火险预警3林火监测通过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宏观监测、瞭望台(哨)大范围瞭望、制高点人工观测、机动巡逻人员不间断巡查和护林员岗位看护等综合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4预警1预警分级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火源发生状态,按照《青岛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的统一划分,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危险、中度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电话、手机短信等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涉险区域内的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应优先发布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气象部门会商后,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气象部门会商后提出,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3预警响应
4.
3.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副总指挥在岗待命,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火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市政府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
(4)基层护林员悬挂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森林防火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5)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延长护林巡查时间,营林单位和镇(街道)、村(社区)防火工作人员有人24小时值守,及时掌握火情
(6)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通报市和镇(街)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市、镇(街道)和各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昼夜待命,做好各项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做好防护准备工作
4.
3.2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总指挥在岗待命,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全员备勤,进入戒备状态
(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加强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辖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